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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彭年(前)希望法院能夠公正依法處理問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薇、李望賢 深圳報道)知名慈善家、93歲高齡港商余彭年6日坐�蚑�椅,到深圳福田區人民法院,控告深圳地鐵集團、中國建築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在今年2月進行地鐵施工時,挖斷其酒店的專用電纜,令酒店停電達19小時。余彭年希望法院能夠公正依法處理問題。
嘆「為捐出去的酒店受氣」
「這個官司我一定要打到底,討回公道。親自到法院,就是想說這個事情不公平、不合理。我一生都在做好事,卻在90多歲高齡時,為一座已經捐出去的酒店受氣,我感到很難過!」6日下午,余彭年坐在輪椅上於深圳福田區人民法院向法官陳述自己對案件的看法。
在彭年酒店的起訴書中,酒店認為是中國建築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稱「中建三局」)在地鐵9號線施工過程中挖斷彭年酒店專用電纜,造成停電事故。事後,彭年酒店多次要求地鐵集團和中建三局解決此事,不過,兩方稱工程項目進行了投保,需等保險公司核實取證,但保險公司卻遲遲未見動作。
事發至今半年餘,賠償問題仍未有進展。無奈之下,余彭年入稟法院控告深圳地鐵集團和中建三局,要求責令兩被告對原告被挖斷專用電纜承諾免費保修期53年,並要求責令兩被告賠償原告因停電損失人民幣近158萬元。
辯護人指酒店拒配合改遷電纜
面對指控,深圳地鐵集團辯護人認為,深圳地鐵集團不是施工單位,挖斷電纜非其所為,不應承擔侵權責任。中國建築第三工程局辯護人則指,彭年酒店因「自身惡意不履行相鄰相互便利的義務」原因,導致意外事件的發生,應自行承擔所有責任和後果。
辯護人稱,地鐵施工附近有30條電力電纜需要改遷,僅有彭年廣場的2條專線電纜拒絕配合改遷,這一不配合行為,導致地鐵施工長期擱置延誤。此外,辯護人指,在電力維修過程中,彭年酒店拒絕第一時間搶修,甚至「揚言要把事情鬧大,惡意拖延搶修時間」。
對此,酒店方的代理律師張興彬表示,彭年酒店不可能在供電後拒絕配合恢復供電,這既不符合生活邏輯,也不符合客觀事實。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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