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 國
去年九月因為需要搬家,兩家收費電視都要搬遷,分別去電。因為搬去的新家是舊樓,只有電話線,沒有cable線,所以只能搬遷now,有線電視就要停止了。打電話到now,有個專人服務,連同網上行等,搬遷順利。
打電話到有線,要我到附近的門市辦理。在門市填妥表格後,對方還要確認我的新居是沒有線路的,於是查了半天,肯定了。要我把申請表格傳真到公司。天呀,門市不能收嗎?不能,非傳真不可,我沒有傳真機怎麼辦?想來那是我自家的事了。於是到一家有傳真機的店去付費傳真,還要在隔天去電查詢有無收到,說沒有,又再付費多傳一次。
收到帳單,連忙去付清款項,以為一了百了。誰知惡夢才開始。因為舊家的管理員服務很好,所以有信都來電要我去拿。又收到有線帳單,心想都已繳清,未予理會。三個月後,又收到帳單,卻是從月費變成加罰款共七千多元。連忙打電話去查詢怎麼回事。結果是說從未收到我們搬遷的通知,要我再辦再傳,會照舊收費,即是說不會收七千多,但會收這幾個月來的月費。這有沒有道理?當然毫無道理了,這讓不讓人感到火滾?當然火滾了。不過,我還是依照對方的話去辦清一切對方說我未完成的手續。因為跟下面的人生氣是沒有用的,他們只是按公司規定辦事。
有線有沒有該改善的地方而沒有改善?當然有,要人傳真還要去電查詢傳真有沒有收到,就該打五十大板了。其他?不塞錢到他們袋裡了。日前發生的因為客戶服務問題到有線公司去斬傷管理員,當然是極為不對的行為。但是,以我的經驗,相信要和有線解約的用戶,都相當火大。像我這麼順攤而乖乖把根本收看不到的幾個月月費都結清的人,連內人都罵我是個大傻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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