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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勞工處昨日吊銷3間職業介紹所的牌照,因相關經營者或持牌人未有持有效牌照、妨礙司法公正被定罪,及並非經辦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勞工處發言人昨日提醒所有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必須遵守法例,否則會被檢控,其牌照亦可被吊銷或拒絕續發。無牌經營職業介紹所或向求職者濫收費用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最高罰款5萬元。
勞工處指出,在調查Foreign Domestic Workers Association of America Limited濫收求職者佣金的投訴期間,信納其負責人並非經辦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合美有限公司未有持有效牌照而經營職業介紹所被定罪,俱被吊銷牌照。此外,安保海外僱傭中心的持牌人則因妨礙司法公正被定罪,而拒絕續發其牌照。
勞工處發言人指出,職業介紹所經營者或打算經營職業介紹所的人士,若曾違反《僱傭條例》第十二部或《職業介紹所規例》;或曾因身為三合會會員、欺詐、不誠實或勒索罪而被定罪;或因其他理由而被判斷為非經營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勞工處處長可拒絕簽發或續發職業介紹所牌照,或將其現有的職業介紹所牌照吊銷。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士如欲經營職業介紹所業務,必須先向勞工處申領牌照。此外,除法例訂明的佣金外,不得因尋求或謀得職業事宜而直接或間接向求職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勞或費用。現時的訂明佣金為求職者覓得職位後所賺取的首月工資的10%。有關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或濫收求職者費用的投訴或查詢,可致電2852 3535,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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