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恩 博士 黃大仙區議員 執業律師
香港人一向守法、重視法院判決、對法律存有尊重及敬畏之心,要建立這樣一個法治社會相當不容易,香港的法治精神是經過百多年的光陰一步一步建立起來的,試問誰會忍心破壞它?
香港有獨立的司法系統,法官以法律為依歸去判案斷案,身處一個法治社會,每個人也應當遵守法律,聽從法院判決,若以個人意志判斷為惡法就不遵守,即選擇性服從法律,那麼香港多年來建立的法治社會,就會變得蕩然無存!
法律的公信力是建基於社會對某些事物看法的共識及妥協,社會上每一個成員都必須遵守,任何人對法律或法院命令不滿,應當於法院依法律程序解決,這是構建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石。透過佔領馬路來威脅政府就範,不但影響民生、影響經濟,也玷污了「公民抗命」之名。真正的「公民抗命」,L調的是自我犧牲精神,而不是破壞社會秩序和損害其他市民的利益,唯恐天下不亂!
佔領人士公然挑戰法律是因為他們抱茪@個心態,就是犯法者憐h,司法系統哪有可能承受得到?加上佔領多日以來,犯法的行為變成理所當然。最可悲的是立法會反對派律師議員,在法院頒出禁制令後,仍然發表一些似是而非的意見,說什麼「單方面提出的法庭禁令不一定要遵守」、「佔領者留在現場不代表挑戰法律」、「抗法絕非不尊重法治」等言論,令佔領者的膽子更大,這無疑對香港法治造成嚴重破壞!
佔領者非法集結、阻塞馬路、暴力衝擊警方防線、故意違反法庭禁制令,正正在擾亂香港的社會秩序、破壞香港的安定繁榮、損害香港的民生經濟,最令人痛心的是連香港的法治傳統,一個香港人辛辛苦苦長時間建立的核心價值,也被破壞了!如果是真心愛護香港,為市民爭取權益的,又怎會作出這樣的行為呢?
法治是民主的基礎,沒有法治的民主永遠站不住腳!建立法治要漫長的時間,但要破壞就相當容易,因此希望大家好好珍惜我們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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