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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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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熱血公民」的暴力和「港獨」性質看23條立法


王紹爾 資深評論員

鑑於「熱血公民」這樣帶有暴力恐怖性質和「港獨」性質的組織逐漸增多和蔓延,基本法23條立法起碼應該開始討論和醞釀,若長期迴避這一問題,只會令帶有暴力恐怖性質和「港獨」性質的組織迅速坐大。

本周三凌晨發生衝砸立法會大樓的暴力恐怖事件,暴徒佩戴頭盔、眼罩、面罩全副裝備,遮擋面目,用鐵馬及磚塊猛烈衝擊立法會大樓,且有人用擴音器統一指揮,公然高呼「攻佔立法會!」暴徒對警方的反應亦早有預估,不時高叫「快D,無時間啦!」數分鐘之內即撞毀立法會大門,造成大樓多處嚴重損毀,玻璃門碎裂,磚牆被撬毀。 

多次暴力衝擊立會黃洋達是主角之一

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的暴行,過去已發生過多次,例如2011年9月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熱血公民」成員黃洋達等,被裁定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刑事毀壞罪成。2014年6月先後發生暴力闖入立法會和千人暴力衝擊立法會事件,警方其後拘捕「熱血公民」成員黃洋達等人。這次衝砸立法會大樓的暴行,警方逮捕參與衝砸的示威者當中,有四人又屬「熱血公民」成員。

「熱血公民」策動這次衝砸立法會事件,實質上是因盤踞在旺角的「熱血公民」不甘心旺角即將被清場,他們要過來金鐘鬧事並將行動升級,一方面挑起公眾的關注;另一方面要把手伸到金鐘「佔領區」,企圖擴大該組織佔據的地盤。 

「熱血公民」策動暴力事件層出不窮

「熱血公民」成立於2012年2月,是香港反對派中的極端激進團體,創辦人為黃毓民、黃洋達等人。在黃毓民、黃洋達等的策動下,他們的人數雖不多,但暴力衝擊能力「驚人」,經常「上演」暴力衝突事件。例如,今年1月26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到維園出席宣傳政改公眾諮詢時,被「熱血公民」女成員梁秀嫻掟黃色「膠屎」。還有本身為「熱血公民」成員的網民,在網上發佈「衝擊立法會指南」。今年9月初,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來港出席政制發展簡介會,「熱血公民」成員鄭松泰又帶人前往李飛所住的酒店搗亂,衝擊警方防線。 

在非法「佔中」行動中,「熱血公民」策動暴力事件層出不窮。例如,9月28日「熱血公民」協助發起金鐘佔領行動,黃洋達鼓動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10月3日反「佔中」人士到旺角區試圖自發清場,「熱血公民」與其發生激烈衝突;10月17日晚、18日凌晨聚眾衝擊警方防線,重佔旺角彌敦道的幕後策劃者和行動者,也是「熱血公民」等激進反對派組織。11月初「熱血公民」在旺角區囤積了大量防清場裝備,準備暴力抗拒清場;11月18日,「熱血公民」到金鐘,以暴力手段衝砸立法會大樓,企圖再次挑起事端,拖延佔領行動。

「熱血公民」帶有「港獨」和暴力恐怖性質

近年來,極端反對派掀起的多起與「港獨」有關的行動,幾乎都與「熱血公民」有關。由黃洋達和其妻陳秀慧等人在2012年9月成立的《熱血時報》,集報紙、網路電台及社運組織於一身,其既定的政治立場以「反共」和「全民制憲」鼓吹「港獨」為基調。今次在旺角「佔領區」,「熱血公民」成員一直頻頻揮舞「港獨」龍獅旗,公然煽動「港獨」。

像「熱血公民」這樣的極端暴力組織,在外國早就定性為恐怖組織。一般而言,恐怖主義是指實施者對非武裝人員有組織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通過將一定的對象置於恐怖之中,來達到某種政治目的的行為。不論是以國際社會對恐怖組織的一般認定,還是中國對恐怖組織的定性,「熱血公民」都可以說是恐怖組織或準恐怖組織。

實際上,反對派多個政團都對「熱血公民」此次行動非常反感,一直充當反對派協調人的梁家傑氣急敗壞舉行記者會,聯同反對派的其他議員一起,紛紛「指責」衝砸立法會的行為。這是企圖迴避責任。反對派及「佔中」組織者長期散佈扭曲法治的歪理,鼓吹慫恿違法暴力的行為,並且組織和參與非法「佔中」,其責任不容推卸。策劃、組織和煽動佔領活動的人,必須宣佈立即停止佔領行動,佔領者必須立即撤離,還路於民。

反對派害怕被「熱血公民」綑綁

另一方面,反對派和「佔中」搞手企圖與「熱血公民」暴徒切割,也說明反對派害怕「熱血公民」的暴力恐怖性質綑綁了他們。在香港的反對派政治光譜中,佔據極端激進一翼、並且帶有暴力恐怖性質和「港獨」性質的組織,包括「熱血公民」、「人民力量」、社民連、「香港人優先」、「調理農務蘭花系」、新民主同盟、土地正義聯盟、「驅蝗行動」等,這些極端組織近年來製造了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和「港獨」事件,嚴重衝擊香港法治和社會秩序,危害國家安全。如果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這些組織無疑屬於非法並且會被取締。正如中聯辦主任張曉明2013年1月履新之初就指出:「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這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盡的憲制義務。至於什麼時候來啟動這一項立法,我相信特區政府會從香港的實際情況出發作出恰當的選擇,我也不認為基本法23條立法是一個連提都不能提的禁區。」

鑑於香港帶有暴力恐怖性質和「港獨」性質的組織逐漸增多和蔓延,基本法23條立法問題起碼應該開始討論和醞釀,若長期迴避這一問題,只會令帶有暴力恐怖性質和「港獨」性質的組織迅速坐大。港澳辦前副主任陳佐洱在2012年10月24日就指出,近年來,確有股「港獨」勢力在抬頭,像病毒一樣蔓延得很快,這是毋庸遮遮掩掩的事實,值得提高警惕,嚴正應對。兩年過去了,「港獨」勢力的蔓延有增無已,更加說明基本法23條立法不能長期拖延和迴避。

雖然基本法第23條尚未立法,但「熱血公民」這樣的極端暴力組織頻頻製造暴力恐怖,必須受到強烈譴責和依法追究。特別是對於黃洋達這樣「次次有份且為主角」的暴徒,更須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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