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期:由2015/16學年起推行,資助三屆每屆最多100名學生,其後檢討其成效
涵蓋院校:參考QS、上海交通大學、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和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最近期公布的四個全球大學排行榜前100所院校,及由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最近期公布的全國文科大學排行榜臚列的前30所大學
受惠課程:主要資助學士課程,亦考慮資助碩士及博士課程,學科不設限制;有助增強香港長遠競爭力的課程,特別是本港未有的課程,將獲優先考慮
申請資格:申請人須符合以下兩項準則才符合資格申請獎學金計劃的資助:(a) 擁有本港居留權或本港入境權或持單程證進入香港;以及(b) 在境外課程開展前連續在港住滿三整年
資助金額:a.獲獎人毋須通過入息資產審查均可獲發獎學金以支付學費,每年25萬元為上限,實報實銷;b.有經濟需要者可同時申請經入息資產審查的助學金,每年上限20萬元,當中最多5萬元用以支付超出25萬元的學費開支部分,另最多15萬元作生活費及雜費
獎學金限制條款:須修畢指定課程,畢業後回港工作最少兩年或相當於資助年期;若得獎人違反承諾,可能要退還未達年期的資助額
重要日子:a.明年1月31日截止申請;b.明年2月至4月初步甄選;c.明年4月至5月進行遴選;d.明年5月至8月進行面試
相關網址:www.edb.gov.hk/hkses
資料來源:教育局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高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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