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民航處昨日宣布,調低航空公司獲准徵收的航空客運燃油附加費水平,新的短途航班附加費最高為143元,長途航班最高則為628元,減幅各約為17%,有關收費有效期為12月1日至31日,並以發出機票日期為準。各航空公司所獲准徵收的燃油附加費水平已詳列在民航處網頁:
www.cad.gov.hk/chinese/fuel_surcharge.htm
客運燃油附加費是在航油價格出現波動時,協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的額外經營成本。作為香港的民航當局,民航處按照有關的雙邊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審批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費申請,並會每月覆檢航空公司的客運燃油附加費。上月公布的附加費水平,短途航班最高為172元,長途航班最高為7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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