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 記者 杜法祖 ) 提倡醫學美容的名醫、藝人高皓正岳丈陸宏隆,涉嫌於去年10月20日在西貢遊艇會外發生車禍後,與妻子蔡錦裳換位置「頂包」,被控企圖妨害司法公正。惟由資深大律師胡漢清帶領下的律師團隊,卻從控方證人提供的拍攝片段中,看見案發時駕車的一直是陸妻蔡錦裳,陸只是乘客。裁判官昨批准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並下令控方支付案件主審聆訊階段的絕大部分訟費,涉款數以十萬元計。
目擊證人拍片 顯示陸妻駕車
案件昨在觀塘法院續審,並應辯方要求下,在庭上播放一段由控方目擊證人拍攝的現場錄影片段,片段約14秒,清楚看見肇事司機,正是次被告陸妻蔡錦裳(67歲),而被告陸宏隆(64歲)卻一直是乘客,不存在任何「頂包」說法,律政司高級檢控官陳文慧昨決定不提進一步證供繼續檢控。
裁判官昨批准案件不提證供起訴。但下令控方需支付開案至今的所有訟費,當中雖不包括辯方申請終止聆訊的程序,但涉款已約數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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