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廉政公署為明年初舉行的鄉郊選舉制定新規例,以進一步確保選舉廉潔公正。社區關係處選舉事務統籌鍾麗端表示,廉署已製作新一批選舉資料冊並上載至網站,因應上屆選舉共接獲110宗可追查投訴,當中三分一涉及「種票」,提醒選民若明知自己不在該住址居住,卻用該地址登記選民資格並參與投票,已觸犯《防止舞弊條例》第十六條。
新一屆鄉郊選舉將於明年初舉行,屆時將於村代表及街坊代表選舉中選出代表,參選鄉委會及鄉議局選舉。鑑於連串「種票」事件在上屆選舉中備受關注,廉政公署為選舉制定新規例,以進一步確保選舉廉潔公正。
「社關處」選舉事務統籌鍾麗端表示,以往長洲及坪洲選舉只受行政規管,即使違規亦無例可循,但今次選舉會將兩區一併納入《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中規管,估計鄉郊選舉中,村代表及鄉委會選舉將選出合共139名代表,故希望一再提醒選舉的法律要求,以免約萬名選民誤墮法網。
2011年接投訴 三分一涉「種票」
鍾麗端續指,雖然「種票」情況未算嚴重,但2011年的鄉郊選舉共接獲110宗可追查投訴,當中一半涉及提供利益及娛樂以取得選票,另整體三分一涉及「種票」,其餘則涉及填寫開支申報書時有錯漏。她稱,當年共有13人因此被警告,另有6人被檢控定罪。她強調,每個人對「種票」有不同解讀,但從廉署的角度而言,「明知自己不在該住址居住,卻用該地址登記選民資格並參與投票」,已觸犯《防止舞弊條例》第十六條。
由於選期接近農曆新年,農村會有大量喜慶節目,廉署提醒參選人及選民留意出席活動時,會否惹上賄選及收取利益等嫌疑。鍾麗端指,明白部分傳統習俗如祭祖避無可避,不排除上屆部分個案因「瓜田李下」被誤會,但選民要留意若果有候選人請飲請食,企圖改變其投票意向,市民就不應接受款待。問及會否完全無法辨識,鍾麗端笑言「要進行賄選目的,總要令人知道才有效」,故必然有跡可尋。
鍾麗端指,在今屆的宣傳工作中,廉署合共斥資128萬元,製作新一批選舉資料冊並上載至網站,同時進行了15場法例簡介會,向約500位參選與競選人士介紹條例內容,另派發約5萬張宣傳單張。
她稱,因應今屆選民中有30%為61歲或以上長者,廉署已主動聯絡服務鄉郊長者的中心,舉辦20場講座講解選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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