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政改第二輪諮詢剛正式啟動,反對派已揚言要杯葛諮詢並且否決政改方案,反對派的言行與其高舉的民主旗幟明顯背道而馳。一、人大「8.31決定」為2017年普選特首「開閘」,若政改方案通過,屆時選舉特首將由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擴大到500多萬合資格選民,反對派否決政改就是剝奪廣大市民將到手的普選權,是扼殺民主的禍首。二、根據人大決定,唯有完成特首普選之後,才可處理立法會普選安排,否決政改等於是同步否決了立法會普選,令本港政制長時間原地踏步。三、多個民調顯示主流民意認同「應接受」政改方案,但反對派卻指七成民意支持也照樣反對,這是蔑視民意反民主的表現。政改方案將來可以繼續優化,但反對派卻寸步不讓、拒絕妥協,寧願玉石俱焚都不讓港人有普選,不讓政制向前走。這說明所謂「泛民主派」實為「反民主派」,他們再沒有資格打出民主的旗號,社會各界也應以「反民主派」為他們「正名」。
政改諮詢以「二○一七 機不可失」為主題,呼籲社會各界把握好本港普選的機遇,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辦事,推動政改方案通過。人大決定完成了政改「五步曲」的第二步,如果順利走完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法定程序,香港500多萬合資格選民就可以第一次行使一人一票直接選舉行政長官的權利,實現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新跨越。雖然方案未必令所有人滿意,但肯定較選舉委員會制度有了「質」的飛躍,是民主的進步。難道500多萬人一人一票選特首,民主程度反不及1,200名選委?
普選權唾手可得 不容反對派扼殺
通過政改方案,意味將選舉特首的權利,由選舉委員會轉到全港合資格選民身上,這是賦予港人普選權力,是「賦權」而不是「收權」。現代民主政治理念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一人一票,同票同值,凡有資格參與選舉的人,均擁有平等的投票權。所有合資格選民擁有投票權,普選就是如假包換。只要政改方案順利通過,全港合資格選民就擁有了普選特首的權利,而一人一票正是普選的核心要素。然而,反對派卻以政改沒有採納「公民提名」為由要否決政改,試問理據何在?邏輯何在?
首先,香港基本法早已規定提名特首候選人的權力只在於提名委員會,明確排除了「公民提名」,反對派怎可以一個違法建議來否定貨真價實的普選?反對派執意如此,等於是剝奪了港人唾手可得的特首普選權。反對派剝奪市民普選權,還稱甚麼「民主派」?
人大決定亦明確指出,特首普選產生後,立法會選舉才可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如果特首普選被否決,立法會的普選安排亦要同步凍結。即是說,反對派在立法會上對政改投下否決票,所否決的不單只是2017年的特首普選,還有之後的立法會普選安排也會同被扼殺,本港政制將面臨長時間的原地踏步。
必須指出的是,反對派叫喊盡早否決政改,以便及早重啟「政改五步曲」云云。這種說法不但罔顧事實,更是意圖誤導公眾。「政改五步曲」是一個嚴肅的法律程序,反對派如果否決了政改方案,「五步曲」也隨之結束,在今屆政府任期之內將不會再處理政改議題,根本不存在所謂重啟「政改五步曲」的說法。即使未來重新啟動政改程序,其法律依據依然是人大「8.31決定」以及香港基本法。中央絕不會因為反對派的威脅就輕言退讓,在關係到國家利益、關係到香港管治權的問題上,中央必定會堅守底線。因此,反對派就算否決政改也不會爭取到甚麼,不過是令本港政制繼續停頓而已。試問有自稱「民主派」的人會不斷阻撓政制前進嗎?這些人有甚麼資格自稱「民主派」?
誰否決普選 誰就是「反民主派」
近日多個民調都顯示,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政改框架,六、七成以上的受訪市民認同應「先接受」,說明支持政改是本港主流民意。反對派議員作為民意代表,理應遵循民主理念、順應民意,作出符合社會利益的決定。可惜的是,一直「高舉民主旗幟」的反對派議員,竟揚言不會跟隨民意行事,指如果政府企圖以民意逼其轉軚,就算有七成民意支持政改方案,他們也不會轉軚。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一個議題要取得六、七成民意支持,都是極為困難的事。但反對派竟然指儘管七成民意支持政改,他們也會照樣否決,這是蔑視民意的表現,也是公然與民為敵,如此反民主的表現還敢自稱「民主派」?
民主發展一步一腳印,英國實現普選用了281年的時間,美國用了195年,英美的普選也並非「一步到位」,同樣是循序漸進,根據兩國的實際情況不斷完善,經過長時間的發展才有今日的模式,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英、美的政治家都能以妥協精神解決政制上的爭議。劍橋史學大師阿克頓勳爵說:「妥協是政治的靈魂。」而美國憲法本身就被認為是「一捆妥協案」。在美國制憲先賢們看來,真正的民主政體是允許多種意見和利益在一種有秩序的體制下妥協共存。反對派一直十分讚賞甚至崇拜英國、美國的民主政治,但為甚麼不讚賞和借鑒英美民主政治中的妥協原則和精神呢?政治是妥協的藝術,民主是妥協的制度。妥協精神是民主政治文化的一部分,堅持玉石俱焚、全贏或全輸的取態都不利於推動香港政制發展。
歷史的機遇已經放在所有立法會議員面前,反對派如果一意孤行否決政改方案,寧願扼殺普選都不讓港人有普選,不讓政制向前走。這將說明所謂「泛民主派」實為「反民主派」,他們再沒有資格打出民主的旗號,社會各界也應以「反民主派」為他們「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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