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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調查高鐵香港段工程延誤的專責委員會,昨日舉行第二次研訊,路政署署長劉家強作供時,否認政府過度信賴港鐵的工程進度匯報和承諾,指署方曾要求港鐵提交資料,並由顧問審核,署方和顧問亦有巡視地盤了解施工情況,但不會直接指示港鐵如何工作,亦不會向無合約關係的承建商發出指示。劉家強又指,會續按委託協議評估港鐵的責任,並保留向港鐵追究責任的權利。
身兼高鐵項目監管委員會主席的路政署署長劉家強,昨日再就高鐵工程延誤到立法會作供。他表示,路政署的監核顧問看不到有證據顯示,港鐵公司不符合訂立的機制。但他補充,監核顧問採用風險為本方式,透過抽樣檢視風險較高的項目進行監察和核證工作,並非全面檢視港鐵的內部機制,故不代表港鐵內部機制沒有問題。
專責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就質疑,負責監督工程項目的路政署於2013年初已知道工程嚴重滯後,卻仍相信港鐵的匯報和承諾,關注當時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向公眾交代事件時,路政署有否向局長提供專業意見。 ■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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