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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三人組」昨日召開政改記者會,回答相關問題。黃偉邦 攝
條文規定可視實際情況再啟「五步曲」 林鄭:難代下屆承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特區政府多次強調,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並非「終極方案」。《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及方案》指,香港基本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的《解釋》提及的法律條文,已清楚提供可啟動進一步修改特首產生辦法的法律基礎,而是否需要進行修改及啟動修改程序,需要視乎當任特首根據當時實際情況考慮。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解釋,現屆政府不能代表下屆政府作具體承諾,加上未來的政改方案須根據屆時的實際情況訂定,故現屆政府難以「白紙黑字」作出修改的具體承諾。
《諮詢報告及方案》指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委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若修改由當任特首提出
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相關解釋則訂明,特首產生辦法是否需要進行修改,應由特首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根據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確定。
因此,特區政府建議,2017年以後,如果特首產生辦有需要作出修改,有關的法律條文已清楚提供可啟動進一步修改特首產生辦法的法律基礎,「當然,是否有需要進行修改及啟動相關修改程序,要視乎當任特首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作出考慮。」
稱重啟政改具不確定性
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上解釋,雖然香港基本法附件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都指出,未來啟動進一步修改普選辦法具有法律基礎及程序,但現屆政府難以承諾或以白紙黑字作出修改的承諾,「何時能夠重啟『政改五步曲』,政府面對很大不穩定和不確定性。」
她說:「本屆政府針對普選特首的產生辦法,由專責小組成立至今已經18個月,但與『泛民』議員距離仍然很遠。因此,怎會有信心下屆行政長官能縮窄與泛民的分歧?怎會有信心未來會重啟『政改五步曲』?」
特區政府消息人士解釋,特區政府在報告中已表明,特首普選方案未來仍有修改空間,但現屆政府不能夠具體提到例如2020年應否修改以至具體如何修改,否則會對下一任的特首不公平。
同時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政改方案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訂定,沒有人手握「水晶球」,可以預見2020年或以後的情況。「M家講2020年如何如何,到時可能完全唔係呢回事,所以寧願唔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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