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子明 全國政協委員
特區政府公布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方案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框架下制定,收集了各方意見,是最民主的制度,是最符合香港、最好的普選方案,是可以讓香港普選邁出歷史性「第一步」的負責任和務實的方案。社會各界都要全力支持政改方案,形成更強大的民意,爭取在立法會通過方案,讓港人普選夢成真。
方案體現了人大「8.31」決定的核心要素,包括提名委員會架構與現有特首選舉委員會相同、提委會以不記名的投票方式產生2至3名候選人、特首候選人須獲過半數提委支持。
方案爭取到最大的「政治空間」
與此同時,方案在基本法和「8.31」決定的框架下,特區政府全面傾聽各方意見,在眾多及不同的訴求和觀點中,努力尋找最大的共同點及平衡點,在制定具體方案中爭取到最大的「政治空間」,凝聚最大的政治共識。特別在入閘階段,入閘門檻明顯降低,每名參選人最少獲得十分之一即120或者最多240提委推薦,可以成為參選人,最少容許5名參選人「入閘」,理論上最多有10人可以「入閘」,顯示更開放、民主。不同政治光譜的參選人,包括一至二名反對派人士,都可以有機會進入「委員推薦」階段。
在出閘階段,提委會以不記名的投票方式產生2至3名候選人,然後再逐一考慮,每名委員最少支持兩名參選人,最多可支持全部參選人,獲過半數票的最多3名參選人成為候選人。出閘階段「過半數」是基本法有關機構提名規定的要求,「過半數」對建制派與反對派一視同仁,無論是建制派還是反對派的參選人,都必須得到提名委員會「過半數」委員的支持,才能「出閘」成為特首候選人,這既體現少數服從多數的基本民主原則,也體現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
在普選投票階段,全港500萬名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投票,以得票最多者當選。只舉行一輪投票,毋須取得過半數票,至於白票亦不當作有效票。最多有效票的參選人當選,並交由中央任命。普選投票階段採用簡單多數制,可以避免要經幾輪投票,浪費資源。
正如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就政改方案發表的聲明指出,特區政府在考慮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各項議題時,充分考慮過的原則和因素包括:一是符合基本法和「8.31」決定的有關規定;二是符合基本法有關特區政治體制設計的四大原則;三是切實可行、具透明度,並有利於確保選舉能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四是有助回應社會各界人士要求如期落實行政長官普選、讓香港政制向前發展,不要原地踏步的強烈訴求;五是方案在眾多不同的意見中力求平衡,能爭取多數市民、立法會、行政長官及中央接受,讓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得以落實。
很明顯,特區政府所提出的方案,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社會各界特別是擁有投票權的立法會議員,都應全力支持政改方案,讓港人普選夢成真。
議員應順從主流民意給普選放行
在政改方案公布前夕,多個民調更顯示,支持通過以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為基礎的政改方案的比率,持續上升至穩佔六成或以上。主流民意希望立法會通過政改方案,顯示市民熱切期盼享有於2017年一人一票選特首的政治權利。立法會議員作為民意代表,應該尊重大多數市民的意見。給普選放行。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如果今次方案被否決,不知何年何月可以重啟政改,期望議員考慮香港整體及長遠利益,拿出政治勇氣,支持方案。但是,林鄭月娥讀聲明後,反對派飯盒會召集人梁家傑聲稱會否決方案,聯同大部分反對派議員離場抗議,並聲言在周日啟動「反袋住先」動員宣傳。反對派議員若堅持否決政改方案,實質上是悖逆主流民意,不但要承擔剝奪市民一人一票普選權利的歷史責任,而且必將在未來選舉中被廣大選民懲罰。
反對派須放棄中央作原則讓步的幻想
反對派議員已三度發表聯署聲明,聲稱定會否決人大「8.31」決定框架下的政改方案,加上反對派所謂「反袋住先」動員宣傳,都屬於政治訛詐與脅迫,企圖迫使中央在原則底線上作出讓步。但人大「8.31」決定不可撼動,正如梁振英強調,撤回或者修改「8.31」決定,重啟五步曲,以至修改基本法的建議都是不切實際,中央的原則底線不會有任何讓步。反對派須放棄中央在底線上作出妥協和讓步的幻想。
如果立法會通過政改方案,2017年能夠實現行政長官普選,政治爭拗減少,具有更廣泛民意基礎和更高認受性的行政長官,將可能帶領管治團隊,把精力資源更多地用於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同時,普選產生的特首可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落實2020年立法會普選的問題。因此,社會各界全力支持政改方案在立法會通過,有利香港繁榮穩定,有利香港民主發展,符合港人熱切期盼和根本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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