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康民
友人龐樹生仙逝,「五月九日上午十時舉殯,十一時辭靈」,訃告明明是這樣寫着的。我是約上午十時十五分趕到香港殯儀館,看那個水牌上寫的喪家名字,不見有龐樹生的名字。問櫃臺的工作人員,說龐家已經提早辭靈,完成任務了。我說明明寫着「十一時辭靈」,為甚麼十時十五分便已結束?答道,證明我們的工作效率高,提早完成。真令人啼笑皆非。
治喪可以提早完成,違反訃告所示,真是匪夷所思。還說這是「效率高」的結果,夫復何言!
香港只得一家殯儀館,不像九龍有三家,因為獨家生意,爭取排期不易,所以才有「效率高」的說法。大概喪家也不想這樣快結束,讓一些致祭親友撲個空。但也許殯儀館見前來拜祭的較為零落,因而促使喪家提早結束。
我想,一般婚嫁宴會,都是只有遲遲開飯,而沒有提早結束的。一般婚宴的請帖寫的是「五時恭候,八時入席」,往往是八時許以至九時才有得吃的。如果有七時已經吃完的喜宴,不被人罵個狗血淋頭才怪。
當然,有些喪家聽從風水先生囑咐,總要擇個吉時出殯。但都在訃告中寫明,何時舉殯,何時辭靈。如果提早辭靈,令悼念者撲個空,諒也不是吉利之舉,有違喪家心願。
一般喪家訃告,都有設靈、辭靈、公祭、出殯等字樣。辭靈與出殯有時加以連結,說明喪禮已經結束,將奉柩前往火葬場火化或去某墓地安葬。也有暫行停棺殯儀館,改日安葬或火化。龐樹生的訃告明明寫着:「十一時辭靈,隨即奉柩歌連臣角火葬場火化」。火葬場也有規有矩,何時火化,都要排期,不能隨便提早。如因「工作效率高」而提早到達,也只有等的份兒。這種設靈、出殯、火化,都有一定規矩和時間,不是隨便都可提前的。
一個人仙逝,既然在報章上刊登訃告,當然希望親友周知,前來告別。今草草結束,讓有些親友趕不及致祭,相信龐樹生兄泉下有知,也對這種效率奇高不以為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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