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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冠深博士 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 香港中華總商會永遠名譽會長
基本法有關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為特首選舉提供了法律保障,過往四屆的選舉經驗也提供了良好示範,2017的特首普選方案一旦獲得通過,無疑可以為香港特區選賢任能,為香港500萬合資格選民提供「一人一票」選特首的機會。
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的最大爭議點,至今仍糾纏在是由提名委員會提名,還是由「公民提名」或「政團提名」,這一爭論早在香港基本法起草期間,也是主要焦點之一。當時,社會各界提出的方案各式各樣,百花齊放,有些方案完全照搬西方國家的選舉模式,也有方案極為保守。但大家都本�茼釦Q於香港長遠發展而理性討論,即使有激烈的爭論,彼此仍是君子朋友。
香港政制從來是依照基本法循序漸進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香港和內地反覆舉辦諮詢會,廣泛聽取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形成了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為「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的法律條文。
歷史是最好的見證。近期有人指提名委員會是「特權階層」,所以他們要反對特區政府提出的2017年行政長官的普選方案。然而,任何良好的政治制度都是靠一步一步走出來的,只有走得穩,才能跑得快。香港回歸以來一共舉行了四屆行政長官選舉,從第一屆由400人組成的推選委員會,到第四屆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每一屆的民主選舉,都是依照基本法規定循序向前推進。
儘管第一屆推選委員會組成人數較少,但卻是香港有史以來舉行的第一次民主選舉香港領袖。在第一次推選過程中,先後舉辦了四次按界別組成的答問大會,參選人須向推委們回答各種涉及香港重大政治、經濟、民生政策,現場進行了電視直播,讓香港市民了解整個選舉過程。董建華、楊鐵樑、吳光正作為參選人,不但面向推委會委員,更放下身段,走入社區聽取市民意見,開創了良性競選的風氣之先。推委會委員本�茯鬼輕鉽t責的態度,對他們的逐一答問內容用心聽,逐點記,每位參選者的優勢和不足,在選舉過程中均一目了然。
還記得,在第三屆特首選舉時,曾蔭權以獲得80%的高選票、高民意,贏取了選舉成為新一屆行政長官,而另一位參選人,僅獲得20%的選票和民意。值得一提的是,這位參選人在選舉中獲得的支持票,少於他的提名票,說明了支持者最後的取向。
客觀而言,無論是過去的選舉委員會,還是未來的提名委員會,他們都是生活在香港的各界代表人士,在選舉過程中必須傾聽社會的聲音,重視市民的意願。那些指責提委會是「特權階層」的評論,其實並不公允。
「共識政治」值得發揚
基本法規定按四大界別組成的推委會或選委會,其核心要求是讓社會各界可「均衡參與」。回顧回歸後的四次選舉實踐,證明了這一方式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在過往的選舉中,不同背景的參選人,其政綱都必須兼聽、兼顧商界及基層的訴求,不可能偏向某一階層或界別。
譬如,在第三屆特首選舉時,商界對最低工資的政策有所保留,但基層界別有較大的呼籲,這項訴求在各方平衡下不但寫入參選人的政綱,並在行政長官的施政中得到落實。這些良好實踐,延續了香港長期形成「共識政治」的傳統,值得繼續發揚。
香港有無數的諮詢委員會,委員會成員都是由願意服務社會、來自不同界別的人士組成。他們在工作過程中,往往能夠根據實際需要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點,大大減少了社會矛盾和摩擦,使大多數人的利益都可以得到保障。這些成功例子,正是未來「提名委員會提名特首候選人」的實踐基礎。
怎樣的選舉制度,決定香港選出怎樣的未來領袖。基本法有關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為特首選舉提供了法律保障,過往四屆的選舉經驗也提供了良好示範,2017的特首普選方案一旦獲得通過,無疑可以為香港特區選賢任能,為香港500萬合資格選民提供「一人一票」選特首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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