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劉燕卿報告公署於過去一年的工作。梁祖彝 攝
專員:道歉助減怨息爭 歡迎《道歉法》諮詢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敏婷)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佈,去年度已完成的投訴個案共有5,373宗,近半以「初步查訊」模式解決,以調解方式解決的個案數目是上一個年度的3.6倍,數字刷新歷年紀錄。至於願意向事主道歉的投訴個案當中,92%經由公署介入。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道歉有助減低投訴人怨氣,化解紛爭,並歡迎政府就《道歉法》展開公眾諮詢。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發表最新一期年報,也是劉燕卿去年就任以來首份年報。報告指出,去年度公署共接到12,940宗查詢,是近5年以來的新高,另接獲5,339宗投訴,年度完成314宗全面調查及7宗主動調查,主動調查數目是近5年最多。
自願參與調解機構增逾倍
去年度,以調解方式解決的個案達138宗,大部分個案與行動延誤有關,其次是出錯,整體數字是上一個年度的3.6倍,數字刷新歷年紀錄。自願參與調解的被投訴機構亦由去年的11個增至今年的25個,顯示有更多機構願意以調解方式處理投訴。
劉燕卿認為,當投訴的主要事項只涉及輕微的行政失當,可以較便捷的調解方式處理,節省了的人手可投放到其他較嚴重的個案作全面調查及主動調查。
92%機構經公署介入後願致歉
在公署完成處理的投訴個案中,被投訴機構向投訴人致歉的有275宗,當中92%(253宗)的涉事機構在公署介入後道歉。劉燕卿指公署一直鼓勵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對道歉持更開放的態度,歡迎政府最近就《道歉法》展開公眾諮詢,並會監察制訂《道歉法》的進展,希望透過立法保障個人與機構道歉後無須擔心因而負上額外法律責任,同時有助減低投訴人怨氣,化解紛爭。
她又表示,去年度公署完成了54宗涉及《公開資料守則》的個案,並在22宗個案中發現所涉機構出錯,當中12宗個案是無理拒絕提供資料,或就提供資料附加不必要條件。
目前實施《守則》的公營機構只有廉政公署與金融管理局,另有逾20個公營機構以《守則》為藍本,各自制訂出不受政府監管的「守則」。劉燕卿指出,大多政府部門與公營機構職員都不清楚《守則》的內容,常以「內部文件」為由拒絕提供資料,促使相關機構提高透明度,公署會加強向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推廣《守則》的理念與實踐。
另外,公署未來希望提升在主動調查工作方面的透明度,盡量將審研過的課題結果,以主動調查報告形式公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