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死因庭昨日裁定羅芍淇的死因存疑,根據連日各人的證供,發現疑點重重。法醫傅家聰在庭上解釋法醫報告時指,羅芍淇身上有數十處瘀傷及骨折,其中右頸、左手肘及左腳更發現針孔,為常見急救打針「搵血管」的位置,而針孔位置與其他外傷沒有時間的差別,但根據急症室醫生及救護員的供詞,從沒有為芍淇打針用藥,到底當時是誰為羅芍淇打針仍有待釐清。
校方自製「音樂證書」交死者母
基真小學副校長高婉華在作供時透露,羅芍淇的母親在慘劇發生後,曾向學校領回女兒學色士風的獎狀,但翻查記錄發現芍淇並沒有在校學色士風,但又不希望傷及羅母感受,故校方自製「音樂堂表現良好證書」,並印上色士風的圖案「等佢唔好有遺憾」。
根據芍淇的同班同學指,事發前約兩個月的午膳時間,芍淇曾向其他同學表示「浸死最容易死」。事後有傳言指,羅曾說:「係天上死,死後可以成為宙斯。」
訓導主任顧美玲在庭上憶述事發前兩個月,羅母曾表示芍淇在校巴上被同學「垣芚妊U齔均v,致無法完成功課,也曾被同學「扯書包」,但因羅母表示不再追究便沒有理會。慘劇發生後,顧才從傳媒中得悉羅也曾被翻倒書包,惟羅父在死因聆訊首日作供時指,曾向校巴保母投訴女兒曾被翻倒書包致丟掉水樽。
救護員疑腦漿 副校指嘔吐物
首先到達現場的聖約翰救護員曾廣財早前在作供時表示,當日接到指示後,曾打電話到學校了解情況,但對方兩度掛線,只知「有炩^鷒薄v,覺得校方有所隱瞞故報警。救護員更指到現場後,見傷者頭部附近有紙巾遮蓋疑似腦漿的白色分泌物,一摸便知頭骨碎裂。相反,身為聖約翰救傷隊考官的石副校認為白色分泌物是嘔吐物。
代表基真小學的律師則認為芍淇並非自殺,應是意外失足墮下。雖然芍淇事發前兩個月曾遭欺凌,但芍淇已原諒欺凌她的同學。相反,芍淇事發前曾服用感冒藥,會令人昏昏欲睡影響其清醒度,所以意外失足的機會較大。
曾作供的同學亦指芍淇當日在校巴上呆滯,只望出窗外,不作任何回應。同班同學亦指芍淇當日不發一言,自行走出課室外。法醫報告則發現芍淇的麻黃素比正常指數高出10倍,故推斷其服藥後對周遭沒有正常反應,所以在神志不清下意外失足的可能性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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