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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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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違禁17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警方於去年11月在旺角亞皆老街非法「佔領區」執行禁制令,律政司事後檢控17名被捕者刑事藐視法庭,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提訊。在17名被告中,有3人沒有律師代表,其餘被告則由不同大律師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潘熙及麥高義等。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文伙安在庭上稱,「咁小事都請律師好麻煩,我對自己行為好清楚,有冇犯法我知,我會承擔責任。」而「四眼哥」鄭錦滿則稱他仍在等候法援審批結果。法官周家明則指,刑事藐視法庭是嚴重罪行,刑罰有機會判處監禁或罰款,要求兩人慎重考慮是否聘請代表律師。

律政司於今年3月表示,有意控告18名在亞皆老街被捕者,並單方面申請檢控許可,惟可供公眾查閱的文件並沒顯示任何姓名。有份被捕的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昨日不在被告之列,令被告名單減至17人。

控方將召6證人 擬申合併審理

律政司昨日在庭上指,將針對所有個案傳召6名共同證人,預計整個審訊長達約25天,一度提過擬申請將17宗案件合併審理,又指即將向法庭再呈交證人供詞,希望法庭定下時間表,決定各被告於何時提交、抑或告知不提交誓章。

律政司向法庭要求再呈交證人供詞,獲被告同意,惟當提出准許被告提交誓章及證據時,即引起被告一方強烈反應。被告一方的大律師稱,刑事案的被告不必預先透露答辯理由,如本案要求被告提交誓章披露答辯理據,疑有違上述原則。

代表其中3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舉例稱,如被告選擇不提交誓章,但在審訊時自辯,有可能被控方質疑「點解你唔早讔縑v而造成不利或不公。他們均認為需時研究此法律問題,要求將案押後。

下月底及9月1日再訊

法官最後將案押後至下月31日及9月1日再提訊,屆時將定下審訊日期。律政司需要在本月31日或之前呈交補充證人供詞,如想申請合併案件,亦要於本月31日前提出。被告一方如有其他正審前的申請,則要在下月7日前提出。

另外,「長毛」梁國雄及數名社民連成員昨日曾到高院示威,但在開庭前已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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