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陳文深謀殺四川情婦秦嘉儀案,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並判囚終身。此為本港首宗「三無」的情況下,即「無屍體、無法證、無招認」,只靠環境證供而成功入罪的謀殺案件。大律師陸偉雄昨日解釋,證供多寡不是裁判的標準,而是證供是否有力,令陪審團相信是「唯一及不能抗拒的」,稱今次判決可彰顯法律精神。
令陪審團相信「唯一及不能抗拒」
大律師陸偉雄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查詢時指,市民多以為裁判被告是否有罪時,需要一定的人證或物證,但是從法律角度來說,證供多寡不是裁判的標準,而是證供是否有力,令陪審團相信及肯定此是「唯一及不能抗拒的」,形容今次判決可彰顯法律精神。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稱,案件反映環境證供相當有力,令陪審團毫無合理疑點將被告定罪,是否找到屍體並非必要條件。 ■香港文匯報記者 楊佩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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