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無業男在非法「佔中」期間,涉嫌沒有理會警方清場的勸告離開添馬公園,並扯開襯衫露出胸膛大叫「射我魽v,更涉嫌雙手推撞警長胸口。無業男否認襲警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9月4日裁決。
被告何敏聰(36歲),被控在去年10月15日於中環近立法會道襲擊警長葉俊邦。葉昨作供時指,當日奉命到添馬公園馬驅散示威者,被告未有理會警方清場的勸告。葉指被告當時情緒激動,更扯開自己的襯衫露出胸膛挑釁,大叫「射我魽v,並用雙手推向其胸口。辯方大律師石書銘在庭上播放案發時的片段,稱當時是葉撲向被告,當被告轉身面對警長時,只是扯衣領,並無伸手推撞警員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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