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港大校務委員會今天開會,討論任命副校長人選事宜。港大學生會、港大校友關注組和港大教師及職員會前日發表聯合聲明,公然向校委會施壓,要求校委會放棄一直沿用的保密原則,改用明票方式投票及在有決定後交代理由,關注組還表明若否決任命,不排除發起任何行動,赤裸裸對校委進行政治恐嚇。按照香港大學條例,校委會有權獨立決定人事的問題,不受任何干擾。陳文敏學術、能力、品格均存在問題,反對派從校園狙擊、輿論施壓、暴力衝擊、違法禁錮,到對校委進行赤裸裸的政治恐嚇,目的就是要將不夠資格的陳文敏推上港大副校長的寶座。反對派的政治恐嚇若得逞,整個學界和香港社會的安寧將不保。社會各界應強烈譴責反對派公然向校委會施壓,支持校委頂住政治恐嚇壓力,維護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
陳文敏不夠資格出任港大副校長是彰彰明甚的,首先是陳文敏是「待罪之身」,罪責清楚,怎能遴選副校長?二是陳文敏沒有真材實料,不夠資格擔任港大副校長;三是對於戴耀廷這樣一個在本港煽動大規模政治騷亂,擾亂香港法治,給香港社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人,陳文敏對他百般包庇縱容,怎麼能出任負責港大人事管理的副校長?
任何公職人員包括所有公營機構僱員,參與遴選職位時,如果被揭發正受廉署或警方立案調查,理所當然要馬上退出遴選。甚至是一般私人機構,如果僱主在遴選期間發現求職者正受執法部門調查,必定會馬上終止遴選。
陳文敏的下屬、「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曾向港大提供145萬元的「匿名捐款」,其中30萬元捐給法律學院,當時接受人就是陳文敏。根據港大相關的捐款規定,收受1萬元以上的匿名捐款違反廉署規管高等院校接收捐款的規則。身為院長的陳文敏竟然與戴耀廷共同隱瞞幕後捐款人,已經違反了大學的捐款規定。廉署的反貪指引,列明大學不能接受匿名捐款,任何捐款都必須來歷清楚,戴耀廷轉交捐款時一直拒絕透露捐款人姓名,當中明顯存在違規,而陳文敏身為管理層知法犯法更是罪加一等。陳文敏現時正受到執法機關調查,是「戴罪之身」,這樣的人是否能夠出任港大副校長﹖答案是彰彰明甚的。
陳文敏學術水準不夠格管理能力低劣
出任港大副校長一職需要在學術上有一定地位,一般都屬於講座教授級別,擁有崇高聲望的知名人士。但陳文敏至今仍無博士資格,而且多年來發表的高質量學術成果不多,卻一向熱衷搞政治。在陳文敏任法律學院院長期間,港大法律學院「重政治、輕學術」,不務正業,研究項目僅有46%達三星至四星的「卓越標準」,遠低於中文大學法律學院的64%,更有3%研究屬劣等的「U級」,由2002年至2014年任院長達12年的陳文敏責不可卸。
陳文敏學術水平不夠格、管理學院烏煙瘴氣、面對批評毫無雅量,睚眥必報,是否適合擔任大學副校長?答案是彰彰明甚的。
陳文敏藏奸縱邪包庇縱容戴耀廷
2013年1月,陳文敏的下屬戴耀廷首次提出「佔領中環」的概念,更不諱言要犯法,陳文敏對此不但未有阻止,在戴耀廷於2013年7月推出新書為非法「佔中」籌募經費時,陳文敏更執筆撰序推薦此書。其後,戴耀廷持續在街頭甚至在課堂內宣揚其違法主張,陳文敏也聽之任之。當時,一批港大法律學院的學生家長去信港大管理層,質疑戴耀廷花大量時間搞非法「佔中」,根本無法履行副教授的工作,但身為戴的上司,陳文敏對此置之不理。
陳文敏包庇縱容戴耀廷,讓他參與「佔中」後迅即復課,甚至還批准他「休假半年」,不用教書,讓他「潛水」避風頭。對於戴耀廷這樣一個在本港煽動大規模政治騷亂,擾亂香港法治,給香港社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人,陳文敏對他百般包庇縱容,令人質疑他若出任副校長,將在人事上肆行藏奸縱邪,縱容教職員不務正業、鼓動和參與違法行動,將港大變成搞違法行動抗爭基地。
反對派迫校委「投明票」違保密原則
港大校委守則內的保密條款,規定校委應將校委會議程、輔助文件及會議記錄保密,守則亦列明校委會主席為校委會唯一發言人,任何其他委員未經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會議資料。過往校委會開會,主席梁智鴻每次皆會提醒與會者要堅守保密守則,而針對港大深圳醫院、調查戴耀廷收取匿名捐款及委任副校長等事件連環洩密,梁智鴻一度提出要調查事件。
陳文敏作為副校長候選人,這是港大校委會遴選委員會的內部機密,除非獲授權,否則任何人都不得向外泄露,但令人詫異的是,陳文敏竟然無法符合這一基本的行事常規與合約精神,一而再、再而三泄露港大推薦副校長人選的內部情況,甚至是非常具體的對話內容。而今年7月校委會會議遭暴力衝擊,被指是罪魁禍首之一的校委兼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亦一再泄露校委會機密,違反保密原則。
沒有足夠學術資歷的陳文敏,更視保密原則為無物,這麼一個無學失德之人,若當上副校長如何能服眾?反對派違反保密原則進行赤裸裸的政治恐嚇,目的就是要將不夠資格的陳文敏推上港大副校長的寶座。
支持校委堅定立場 遏止反對派奪權圖謀
對於若任命被否決,會否重演衝擊校委會的場面,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恐嚇稱不排除任何行動,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則恐嚇稱,會號召學生到場聲援,又會於11月在校內舉行公投,動議修改港大條例,包括改組校委會。
反對派從校園狙擊、輿論施壓、暴力衝擊、違法禁錮,到對校委進行赤裸裸的政治恐嚇,其手段極其卑鄙和恐怖。面對反對派極端手段的淫威,各界應撐校委頂脅迫維護院校自主,遏止反對派奪權將港大變成搞違法行動抗爭基地的圖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