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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母親承認教唆14歲親生女兒賣身予富二代,以換取對方贈送附屬卡案,其同案男友亦涉恐嚇強姦及非禮案中女童。法官昨日裁定男被告表面證供成立。他選擇不出庭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案件今日進行結案陳詞。男被告昨在庭外表現風騷,更大談其「追求秘笈」。
女童親父對事件感自責
女童的父親,即女被告的前夫昨日現身法庭。他稱對事件感到十分自責,若當日帶走女兒便不會發生此事。獲女童告知事件的社工昨日庭上供稱,女童當時很驚,說起事件時有落淚,擔心事件「係咪真係會發生」。
39歲姓李男被告在庭外稱,自己在美國讀英國文學,懂德、法、荷蘭等七八種歐洲語言,會隨身攜帶莎士比亞的劇本。他曾在中學任教10多年,但因語文基準試「肥佬」失去教職,暫任職保安員,也因而結識同為保安的女童母親。他形容對方善良、傻乎乎,又透露追求對方時開玩笑稱有賊,「我就係偷你心儭憿v,成功打動芳心。
被告庭外傳授「追求秘笈」
他又向記者傳授「追求秘笈」,包括搭茖k記者說:「如果你都追唔到女仔,咁全港600萬人都追唔到」,又問女記者是否室內設計師,「你鴷X現令成間屋都靚!」言談間,男被告不時中英夾雜,以表現其流利英語。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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