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馮健文)路燈是駕駛人士及夜歸人的指路明燈,但審計署昨日就管理公共照明系統發表的審計報告指出,路政署51條夜間巡查路線,只涵蓋約64%路燈,若有路燈出現故障又或承辦商保養欠佳,有可能不被察覺。
現時路政署轄下路燈部共有98名員工,負責公共照明系統的設計、運作和保養。截至4月,公共照明系統涵蓋近14.5萬多盞設於公共道路及行車線的路燈,以及近8萬盞設於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的特殊照明燈等,除有承辦商每日進行巡查,路政署亦會進行夜間巡查。
但報告指出,路政署的51條巡查路線,只涵蓋9萬多盞燈,即約64%,因此不在巡查之列的路燈,如發生故障,有可能不被察覺。而且該51條路線每月至少巡一次的規定,也未獲嚴格執行。審計報告建議,路政署應設定足夠的夜間巡查路線,盡可能覆蓋所有路燈。政府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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