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恩
高鐵的超支問題引起爭議,惟公眾的關注點反而落在「一地兩檢」問題上,為了避免爭拗持續,有議員於是提出「兩地兩檢」建議,即在深圳福田加設關卡。
綜觀世界各地,「一地兩檢」並不算是什麼新鮮事物,美加與英法關卡皆實行「一地兩檢」,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兩個制度不同的國家可以接受「一地兩檢」,反而中國境內的一個城市不能接受「一地兩檢」,而要要求「兩地兩檢」呢?若真的要「兩地兩檢」,豈非淪為國際間的一個大笑話?
基本法無疑列明「一國兩制」,但其設想始於八十年代尾,那時根本沒有以高鐵貫通內地和香港的構想,更遑論什麼「一地兩檢」所牽涉的所謂「執法」問題。
「法律」是為人辦事,而不是人為「法律」辦事,若然相關的「法律」未能與時並進、顧全大局而變成「阻手阻腳」的話,我們便有必要掃除這些人為障礙,令問題獲得解決。
香港人的最大「憂慮」,大概是內地公安越境執法,但若我們將相關的執法尺度列明,將「可為」與「不可為」列得一清二楚,我們便大可放心。
香港與祖國的關係唇齒相依,大家應該互相信任,而不是彼此猜疑。我們要互相融合,而非彼此排斥。況且,根據香港基本法第7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家因應時弊,與時並進修改,或註釋相關法例是有必要的,亦是負責任的表現。
「一地兩檢」並沒有破壞「一國兩制」,反而是「一國兩制」的實踐,因為兩地法律不同,所以才需要「兩檢」,這些都是我們作為香港市民值得安心的地方,而非疑慮。彼此間關卡的執法問題處理方法,則明顯是「人為」,所謂「事在人為」,若聰明的人類都衝不破自己設立的「障礙」,恐怕會被嘲為大笨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