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例實施手機爆減價戰 胡紅玉倡中小企「團購」反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翁麗娜)《競爭條例》昨日首日生效,合謀定價將違反法例,顛覆多個行業固有做法。旺角先達廣場有手機商戶批評新條例之下,大小商戶可以「自由標價」,不少大連鎖店上周起已開始劈價搶客,擔心小商戶無力招架,恐步士多及報紙檔後塵而絕跡,若大商戶壟斷市場,最終消費者亦會受害。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則建議中小企考慮集體採購,以增加競爭力。
手機供應商過往一貫做法,會為產品標明定價,零售商需要遵從定價,否則會受到懲罰,例如被停止供貨。如今《條例》生效,定價會被視為反競爭違法行為,手機店與供應商會分別觸犯《條例》的「合謀定價」及「操控轉售價格」條文。
小店:條例反造成壟斷
先達廣場手機店「流動帝國」負責人楊鴻基接受本報訪問,批評新法「根本不是防止競爭,而是造成壟斷。」他表示,早於《條例》實施之前,大舖已經掀起手機減價戰,不少新型號甚至劈價過千元,小舖根本不是對手,近日生意已見淡靜。他坦言,小舖若被「陰乾」,大舖最終獨大,屆時可以將產品做到「天價」出售,最終消費者亦無好處。另外,他不滿當局諮詢未做足,到正式實施才大賣廣告,諮詢過程未有接觸小舖,大部分行家都不知道競爭條例昨日起生效。
楊鴻基表示,對前景抱持觀望態度,估計連鎖店因舖租貴,未必長期劈價出售,自己亦擬定未來銷售方向,盡量減少出售與大舖重疊的機款,多出售對方沒有的款式,例如引入更多的外國牌子、小米機及型號較舊的機款。
不少大型連鎖店因大量購貨、來貨價較低,減價空間較大,中小企的生存空間或會被扼殺,胡紅玉表示不評論個別商戶的做法,但建議小商戶透過集體採購,獲得經濟效益及增加競爭力,重申競爭條例是希望維護中小企,以免他們被杯葛。
另外,有傳媒巡查多間金舖,發現列出的飾金價錢與商會定出的價錢一樣,有可能違反競爭法。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回應,指商會已經向競爭事務委員會申請豁免,未獲批准前會保留以往做法。周大福回應指有自己的產品定價機制,以國際金價為參考,按原材料成本、設計等作出合理定價。
謝瑞麟則表示,制訂金價時,會考慮多方面因素,包括商會建議金價、公司成本、合理利潤,對於新競爭法,公司正研究,如有需要會進行調整,又指金飾要加手工費不涉及合謀定價。六福發言人亦說,是按國際金價、市場情況及經營環境自行定出金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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