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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條例昨日起正式生效,競委會主席胡紅玉(右二)呼籲商界停止合謀行為,鼓勵大眾勇於舉報違法個案。 岑志剛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競爭條例昨日起正式生效,競委會與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日簽署諒解備忘錄,協調雙方在電訊及廣播行業共享管轄權的職能。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表示,競委會收到的查詢和投訴數字急增至500多宗,亦已收到數個豁免申請,又強調法例目的為保障中小企。
與通訊局簽備忘錄協調職能
胡紅玉昨午與通訊局主席何沛謙簽署諒解備忘錄,承諾在執行職能時,確保對競爭條例條文詮釋和應用一致,並會快速有效處理相關事宜。在共享管轄權範圍內,通訊局會擔當主導角色。胡紅玉透露,競委會上周收到的查詢和投訴數字激增至500多宗,而且內容「更入肉」更詳盡,反映公眾認識加深,企業想依附法例守法營商。
胡紅玉重申,競爭條例原意是打擊本港市場目前出現的歪曲狀況,最終目的是讓商界得益,為守法企業製造更大的商機和發展空間,並為消費者帶來好處。她指出,過去不違法的反競爭行為,包括合謀定價和以本傷人等,在條例於昨日生效後屬違法,競委會可追溯昨日開始發生的反競爭行為,呼籲商界停止合謀行為,鼓勵大眾勇於舉報違法個案。她補充,處罰對象不只企業本身,也包括個人,競爭事務審裁處可向違例董事發出取消資格令。
競爭條例訂明,如果企業的商業行為,可提升整體經濟效率,並為消費者帶來優惠,可向競委會申請豁免。胡紅玉表示,委員會昨日亦已收到數個豁免申請,但由於要保護資料來源,故無法透露。
此外,競委會又推出網上查詢及投訴服務,市民可以實名、匿名或透過中介人向競委會提出投訴。胡紅玉提醒市民,若以匿名作出投訴,競委會難以向投訴者核實和要求補充資料,因此填寫資料時應更詳細;寬待處理則只能以致電方式申請;而日後任何審裁結果,都會放到網上供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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