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旅遊業議會前主席侯叔祺涉於2012年擔任信誠旅遊董事期間,拖欠一名前員工3期工資合共2萬多元,翌年更遭勞資審裁處頒令向該員工賠償逾4萬元,但侯涉嫌同意或縱容沒有依令付款,被勞工處票控欠薪等4罪。案件昨開審時,侯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撤銷控罪。代表律師謝偉俊透露,侯已向該員工作出賠償。
60歲的侯叔祺被票控兩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在董事的同意或縱容下,或可歸因於該人士本身的疏忽,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共4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控方表示本月初收到律政司指示,經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遂宣布撤銷控罪並隨即退庭,整個過程不足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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