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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總統奧朗德(右四),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右二)與法國外交部長、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主席法比尤斯(右三)出席巴黎氣候變化大會。 資料圖片
- 今日香港 -
一連兩周在法國巴黎舉行的聯合國第廿一次全球氣候變化大會,各國終於取得一致共識,會議順利結束並達成若干協定。全球政要皆對結果感到滿意,紛紛表示支持,例如美國總統奧巴馬於白宮電視講話中提到,這次協定是「拯救我們唯一的地球的最好機會」。其他國家包括英國、德國、法國、中國等,皆對能夠解決分歧、達成共識表示滿意。本文將分析促成這次氣候大會成功的背後因素和阻礙協定執行的種種局限問題。 ■黃嘉康 兼任大學講師
新聞背景:哥本哈根會議未見新承諾
11月30日至12月11日期間舉行的巴黎氣候會議,目標是為解決自19世紀中葉以來,因工業化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和全球暖化問題。如上一期所指出,國際自上世紀90年代起,在學者和環保組織的呼籲下,各國開始關注氣候變化問題,並於1992年里約熱內盧地球高峰會中,首次提出各國應負上各自的責任,管理和維持溫室氣體於安全水平內。後來經歷多次氣候會議,終於在1997年達成《京都議定書》,約束各國減低溫室氣體的總排放量,但後來因與會者與國內經濟發展和持份者,如工業、政黨的利益相違背,令不少重要國家相繼退出。及至2009年,哥本哈根的氣候會議,既沒有制訂具約束力的協議,各國亦沒有針對氣候變化問題作出任何新的承諾。因此,是次巴黎峰會被視為繼哥本哈根氣候會議後,國際社會期望各國政府能達成重要協議的機會。
巴黎氣候會議共識與成果
這次巴黎氣候會議達成了5項主要共識包括:
1. 各國須向聯合國提交減排目標;
2. 自2023年起,各國每5年定期檢討減排方案;
3. 同意將本世紀(直至2100年)的氣候升溫限制在2度,並以1.5度以下為目標;
4. 發達國家於2020年起,每年至少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協助它們應對氣候變化;
5. 盡快為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制定上限。
首具約束力 可解決分歧
1. 協議即將到期
事實上,這次會議早在召開前經已備受矚目,原因在於它承繼了去年利馬會議的議程,步向各國拍板落實的階段。巴黎會議能否取得各國政府的認同和作出承諾將十分關鍵。因為按《京都議定書》的協議條文,這次會議將是各國最後一次協商減排和控制全球暖化的最後限期,若最後未能達成協議,將會使《京都議定書》以來的共識歸零,推倒重來。
因此,各國政府亦較前幾次會議,包括哥本哈根會議來得更積極。
2. 成功的談判策略
有評論分析,是次氣候會議的成功原因之一,在於今次會議的東道主法國,在會議前的外交努力,加上採取有效的會議安排,成功收窄了談判分歧,為達成協議起重要作用。在法國政府的精心安排下,會議採用先召開領導人峰會,讓各國領袖透過會面收窄分歧、取得共識;然後交由各國代表談判細節,因此大大提高了談判的效率,令會議取得了比以往更豐碩的成果。因此國際普遍對這次主辦東道國法國表示了高度評價。
3. 成功解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分歧
過往氣候會議被視為失敗的其中一個原因,在於以往未能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就減排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分擔取得共識。例如《京都議定書》的其中一個失敗原因就是以美國、加拿大等國為首的發達國家跟中國、印度等發展中國家未能就減排上的責任問題取得共識,引致議定書最終難產。今次會議的其中一項決議,主要提出發達國家將定期提供資金協助發展中國家研發和添置潔淨能源設備,應對氣候變化。這顯示出以歐美為首的先進國家願意為環境保護和氣候變化作出更大的承擔。而崛起中的國家,包括中國、印度等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取態和決心,亦較前幾次包括京都會議、哥本哈根會議等更積極。因此這次會議得以達成共識。
4. 德國建議具約束力的協定成果
其中一個巴黎氣候會議值得肯定的地方,是協定條文中,增加了具約束力的條文。它規定各國除了必須向聯合國提交減排目標以外,亦必須自2023年起,定期向大會提交減排的進度匯報,而這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承諾,被視為巴黎氣候會議的重大成就。提出此建議的德國總理默克爾實在應記一功。
德國在會前堅持要在會議中,加入具法律約束力的條文,規管各國的落實情況。此一建議明顯針對哥本哈根會議後各國未有積極落實減排成果而設計。由此可見,此次會議能取得如此具體的共識,定期檢討和落實減排目標,其效果亦預期將會較前幾次會議更為顯著。
待國會通過 未可過分樂觀
雖然巴黎氣候會議取得較以往更大的成果,但亦不能對此過分樂觀。要達致積極而有效地應對氣候變化問題,各國政府間的協議固然重要,但亦必須面對國內眾多反對聲音和執行上的困難。
1. 國內不同持份者和反對意見
現時不少碳排放量高的國家,包括中國、美國、俄羅斯、日本等,國內皆存在一部分依賴傳統舊式媒炭發電的工廠和發電站,協定雖然規定各國在減排上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目標和定期檢視機制,但要達成減排和升溫幅度控制在攝氏2℃以下這個長遠目標,仍視乎各國政府和社會持份者對環境保護的執行力和決心。因為此協議只屬聯合國的協議,尚待各國議會的內部授權和確定,如何爭取國內人士的支持將扮演關鍵角色。以美國為例,現任總統奧巴馬雖表明支持巴黎氣候會議的決議,但他將於明年卸任,新任總統會否延續和大力支持此政策,仍屬未知之數。美國的一些工商界人士和部分共和黨議員對巴黎氣候峰會的新協定便有所保留,認為會打擊國內工業發展和就業,阻礙經濟復甦。因此各國政府需要切實執行減排,還需要擺平國內的反對聲音。
2. 達成減排和升溫限制目標的抉擇
即便將國內的反對聲音擺平,減排國家亦面對另一個問題:如何達致減排和控制氣候暖化的目標,改變使用能源的方法自然是最有效的途徑。現時公認為最成功的環保國家之一的瑞典,透過使用生質燃料(biofuel)嚴格地管控國家廢氣排放量,成為最成功的環保樣板,但這取決於瑞典國內有大量的林木生態天然資源和相關環保技術所賜。相較於其他國家,在技術和資源不足之下,能夠取代煤炭、天然氣和石油這些高污染的能源,而又能達致低成本效能的替代品就是核能。然而核能自日本福島核危機後,各國社會皆開始有反核思潮,例如德國就已表明未來將以廢核為目標,日本、台灣等地皆因核電廠的存廢引發大規模的示威抗議活動。但若不使用核能,如何能找到一個既能維持相對較低成本,又能符合國際標準的潔淨能源,這將會是各國在實踐減排目標時的一大難題。
想一想
1. 根據資料,試指出巴黎氣候大會達成了什麼共識?
2. 承上題,你認為這些共識如何有助改善全球暖化問題?
3. 有評論認為巴黎氣候大會只是成功的第一步,你如何評價這看法?
4. 有人認為巴黎氣候大會最成功之處,是部分條文具有法律約束力,你認同嗎?
答題指引
1. 同學可根據資料,指出巴黎氣候大會共有5點主要共識。
2. 同學需解釋這5點共識如何改善全球暖化問題,主要是為各國制定了減排目標,另外決定了由已發展國家援助發展中國家,共同對抗全球暖化問題。
3. 本題需要同學評論巴黎氣候大會是否只是成功的第一步,此題的重點在於氣候大會雖然由各國政府代表共同提出,是各國政府的共識,但這只屬於政府單方面提出的議案,是否執行落實仍需要交予各國議會討論和表決,因此同學可以此回答巴黎氣候大會只是第一步,真正落實要等各國議會批准。
4. 這一題是針對法律約束力來問,資料中提及京都議定書雖然也由各國代表提出,可是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並沒有強制各國需落實執行,而巴黎和會的條文是首次具有法律約束力。不過,這是否巴黎氣候大會最成功之處,則可由同學自行判定。
延伸閱讀
1. 《〈巴黎協定〉欠約束力 金援窮國無法律效力》,香港《文匯報》,http://paper.wenweipo.com/2015/12/14/YO1512140017.htm
2. 《網談暖化 「港人不能置身事外」》,香港《文匯報》,http://paper.wenweipo.com/2015/12/14/HK1512140030.htm
3. 《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邁出關鍵一步》,香港《文匯報》,http://paper.wenweipo.com/2015/12/14/WW1512140002.htm
小知識:港府表歡迎 兩電當其衝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亦有到巴黎參與氣候變化大會,在達成協定後,香港政府亦有對此表示歡迎。對於氣候變化大會達成的減排協議,黃錦星表示香港亦需要跟隨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起限制碳排放,而首當其衝的將會是兩電續約的問題,有可能會加入更多關於使用再生能源和減低碳排放的條款。預計香港政府未來將會投放更多資源和關注這兩方面,對本地環保進程亦帶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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