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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右)多番強調,無充分證據起訴湯顯明。左為楊家雄。 黃偉邦 攝
袁國強:絕無政治考慮 白韞六:不能「夾硬來」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馮健文)經過歷時近3年調查,律政司昨日公佈,決定不向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作出刑事檢控。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多番強調,已考慮現有證據以及英國御用大律師之意見,認為湯顯明被調查的所有事項,並無充分證據作出起訴,有關決定純粹從刑事檢控角度出發,與內地官員或其他政治因素無關。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亦表示,調查公平公正,絕無政治考慮,如證據不足,不可能「夾硬來」,不過當局正對湯顯明及其他涉嫌違規人員進行內部調查,如有確實證據,會作出紀律或行政處分。
廉政公署於2013年4月接獲有關湯顯明涉貪的投訴,同年5月成立專責小組展開全面調查。
御用大律師:無充分證據檢控
其後律政司收到廉署的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後,進行研究,並委託英國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 QC提供獨立法律意見。去年10月,御用大律師向律政司提交最終意見書,認為不論是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或任何其他罪行,在法律上均未有充分證據向湯顯明提出刑事檢控。
律政司聲明:無機會達致定罪
律政司發表聲明指出,在小心考慮適用法律、現有證據和御用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後所得出的結論,均認為雖然湯顯明的某些行為,或未能符合公眾期望,但若提出刑事檢控,並無合理機會可達致其被定罪的結果。
公帑款客不涉賄賂無隱瞞
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昨日在中環律政中心與傳媒會面時解釋,案件考慮了六個範疇,包括在使用公帑提供款待方面,看不到湯顯明有賄賂目的及成分,亦看不到他有刻意隱瞞酬酢費用。外訪方面,亦無證據顯示其刻意訛騙、隱瞞或漏報飛行里數;外訪中可能有觀光性質,但多數由接待單位決定,看不到有刑事成分。
楊家雄強調,已考慮多項可能控罪,包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索取或接受利益、欺詐及經宣誓後作出虛假陳述等罪行,但純粹基於證據及定罪機會的考慮,決定不提出檢控。不過他明言,雖說不作檢控,並不代表律政司認同湯顯明的行為。
出席同一記者會的袁國強表示,完全明白案件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社會亦非常關注事件,且亦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因此律政司除認真考慮證供,亦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提供意見,相信無人會認為這位御用大律師會因考慮政治因素而影響其中立性。
恪守獨立中立 冀正視事實
袁國強強調,是次不作檢控全因證據不足,刑事檢控科亦絕對恪守香港基本法,不會因為中聯辦或內地官員,又或其他政治原因,放棄刑事檢控工作的獨立性和中立性,又指在這時候公佈消息,與「兩會」無關,希望公眾毋須運用太多想像力,只需正視事實基礎。
就今次事件,袁國強表示,對公務員來說是經一事、長一智,以往的規則有不足之處,無論政府內部或廉署,都已為此作出檢討及改善。
白韞六昨日在廉署總部召開的記者會上亦指出,由他領導的獨立專責小組進行調查時,審視超過8,000張文件,傳召逾120個證人,一些原先沒有的指控,如指湯顯明擅取飛行里數,亦作主動調查,顯示調查非常全面和深入,堅持公平、公正、保密的原則,亦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被問及未能檢控湯顯明會否感到遺憾,白韞六說,最重要的是,如果證據不足,是不可以「夾硬來」。至於市民能否接受此結果,則要由公眾評論。
廉署內部查涉違規人員
白韞六又表示,湯顯明在廉署任職5年,有一段時間是以公務員身份借調到廉署,故他在此段期間涉及的違規行為,將交由公務員事務局跟進。至於其他個別人員涉及違規,包括前社關處處長穆斐文,廉署會進行內部紀律調查,如有證據會採取紀律或行政處分,相信很快完成,不過署方一般不會公開調查結果。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但指根據退休金條例,已獲批予退休金的公務員如被裁定干犯若干刑事罪行,當局可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其退休金。當局方收到廉署提供的資料,會按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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