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深圳家暴庇護中心內的房間。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 深圳報道)受深圳市婦聯委託,深圳大學社會學系曾於2014年5月對深圳市18歲以上的戶籍和非戶籍成年居民(包括已婚、再婚及同居人士)開展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反映,深圳「遭受過家庭暴力的人數可能在80%以上」、「4%-10%的配偶之間存在不同形式的性暴力」、「近兩成的被訪者及其配偶對孩子有家暴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有4%-10%的配偶之間存在不同形式的性暴力,其中以不理會對方戴安全套要求及以非武力方式強制與對方做愛兩種方式為主,有4%-5%的配偶以威脅或武力方式強迫與對方發生性關係。
夏吟蘭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提到,「性暴力」未能寫入「反家暴法」是個遺憾。「國際社會公認的家庭暴力形式包括四種,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經濟控制。其實很多女性對遭受的性暴力難以說出口。所以我希望反家暴法能表明這樣一種態度:違背女性意願的強制性行為是不允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