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羅湖區家暴防護中心。記者李望賢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 深圳報道)家暴案件的處理,牽涉家庭成員的懲處、教育、就職、救濟,單一部門難以應對。在港人家庭聚集的深圳羅湖區,早於2004年便成立了「羅湖區家庭暴力防護中心」,先後明確由區委政法委、區人大法工委、區公安、民政、司法、衛生、法院、檢察院、婦聯、教育等10個成員單位聯合組成,中心辦公室設在區婦聯,並在10個街道設置分中心,在83個社區設置報案點(警務室)。這是廣東省第一個家暴防護中心,十多年來,這個反家暴「羅湖模式」在業界受到諸多認可。
以轄區出現的母家暴致女脾臟破裂、顱內出血案件為例,中心接到報案後立即啟動家暴防護工作機制,公安部門迅速為女童鑒定傷情,並對母親實施刑拘;轄區醫院對女童實施救治;社區工作站則派人照料因父親外出工作無人照看的弟弟妹妹。中心的經驗也被收錄進《全國婦聯系統基層維權工作示範100例》。
設站服務跨境家庭
據悉,中心成立十年間,受理400多宗家暴案件,開出傷情鑒定委託書100多份,代寫訴狀400多份,並舉辦了3屆深港兩地反家暴論壇,為轄區婦女兒童搭起對家暴說「不」的防護網。考慮到轄區跨境家庭眾多,2007年羅湖區婦聯與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聯合成立「羅湖區港人家庭社工服務站」,引入香港社工,專責港人家庭家暴防護工作。羅湖區司法局也開深圳先河,設跨境家庭人民調解室,為有家庭糾紛、家暴現象的跨境家庭提供司法調解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