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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運瑭(左眼流血者)於「佔旺」中,多次參與堵路並衝擊警方。資料圖片
潘運瑭案底纍纍 官斥行為可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案底纍纍的「佔旺畫家」潘運瑭,屢犯暴力及非禮案,繼去年在旺角花園街公共圖書館內非禮一名14歲中三女生,被判囚3周後,再因涉嫌非禮一名在非法「佔領」期間認識的中度智障女子,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裁判官指,被告曾經因同類案底入獄,今次更非禮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受害人,行為可恥,故判其入獄10個月。
被告潘運瑭、27歲,外號「六角匙」,常於非法「佔旺」區出沒,更經常半裸上身。由於他不時在非法「佔旺」區繪畫,被所謂「社運中人」吹捧他為「佔旺畫家」,自此成為風頭躉。
在非法「佔旺」期間,他多次與反「佔中」者,甚至執勤的警察發生肢體衝突,並涉及多宗「襲警」及「在公眾場所毆打」罪被警方拘捕。
20歲起犯刑事 至今案底30項
潘目無法紀案底纍纍,自20歲起開始干犯刑事罪行,至今已有近三十項案底。所犯案件其中8項與暴力有關,其餘包括風化案及刑事恐嚇案等。
本案中遭非禮的受害人X,為一名年約40歲的中度智障女子。兩人在非法「佔旺」時結識,並發展成情侶。潘於去年10月31日於旺角一升降機內強吻受害人,過程被升降機內閉路電視拍下。
其後,潘帶受害人到一後巷,再觸碰她的乳房及私處。受害人於翌日在教會向教友投訴,由教友陪同報警。
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被告曾經因同類案底入獄,是次更非禮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受害人,行為可恥,所以判被告入獄10個月。
去年非禮14歲女生囚3周
潘運瑭於去年6月11日亦曾涉非禮案。當日,他在旺角花園街公共圖書館內非禮一名14歲中三女生,藉口教畫畫和帶她去看畫具,卻強行拖手及強吻女生嘴唇,對方受驚擺脫。
潘一直尾隨對方至附近廣場,直至她躲進女廁叫保安員解圍。潘去年10月承認非禮罪,遭判囚3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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