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學習中文應否學習語法這問題,有的老師認為不需要,他們以為學生操的是母語,多讀多寫就行了,有語感就可以寫得一手好文章;李白、蘇東坡等文學家何曾學習語法?但有的認為需要,他們以為中文是有系統的學問,有系統就有規律,規律就是語法;學習語法規律能使學生在認知上分辨出句子是對是錯。
一般教科書持後者看法,即主張學習語法。故此,書內必附有許多「語法教材」,如「主謂賓定狀補」等句子成分介紹、「動名形副嘆連助介」等詞類說明。可是,現時的語法知識多由西方傳來,倘不加篩選,英文法則中文未必可以完全接收。茲用以下例子說明:
句1:他走得很慢(中);He walks slowly(英)。中文句中的「慢」字是形容詞,但英文的「slowly」卻是副詞(Adverb)。似乎,副詞用來修飾動詞,這個規則不適用於中文,中文用的是形容詞。
句2:這朵玫瑰花很美麗(中);This rose is beautiful.(英)。中文句沒有動詞,但英文卻有「is」。原來,每句句子須有動詞,中文沒有這個規定。
句3:外面正在下雨(中);It is raining outside(英)或Outside, it is raining(倒裝)。這句句子的主語是什麼?操英語者一定否認是「outside」,認為「raining」方是主語;因為,他們以為「外面」只是方位(location),不含實義,不能成為主語。而英文因而衍生了一個「虛擬主語」「it」字,把之放在主語位置代替「真主語」。
但是,中文可否有其他詮釋呢?有的。在中國人心靈深處,時和地均有實義,人對「外面」、「今天」、「明年」均有感情,把之納入句子主體並不違規。就以此句為例,說者可能真的想表達:「外面那塊地方」,不是他處,「正在下雨」;同樣,「今天是星期三」這句句子,英文為「it is Wednesday today」,英文句主詞為「Wednesday」,但中文卻是「今天」。
中西文化雖然不同,但這不等於中文沒有法則,我們總不能把「滿天都是繁星」寫成「繁星都是滿天」。至於,這些語法是如何得出來的呢?又總共多少條?學生須否把之牢牢記着?這些都是令師生困惑的。
美國語言學家諾姆.喬姆斯基( Noam Chomsky)認為,操母語者毋須記住語法規則,反之,他自己可以創制語言法則。
母語語法靠自己歸納
喬姆斯基認為:「語言結構」是人與生俱來的,像主語、謂語、賓語等語言概念早就藏在人心靈之中;人一出生就開始歸納所聽到的語言,並從中得出一套母語規則。操英語者必會以「主動賓」(SVO)的結構作句,如「我吃了一個蘋果」。原來,母語語法不是規範的、不是由別人教導而來的;而是由自己歸納出來的,因此,毋須牢牢記住。茲以下面法則稍加說明:
中文語句主語必須在謂語之前,倘若有人用「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這句反駁,說「花」不是在「感時」、「鳥」不是在「恨別」之後嗎?但我們可以反「反駁」,原詩是「倒裝句」,杜甫其實想說:「花感時濺淚、鳥恨別驚心」;如此,句意方可得解。
中學生如能掌握喬氏所說的語法規則,自行檢查句子是否有違語法,定能寫得較流暢文句,在考試中取得不俗的成績。■畢在言
簡介:中文老師,行將退役,以言教始,盼不以言教終。曾多年擔任公開試閱卷員、口試主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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