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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水果籃會有吃進肚以外的意義。 網上圖片
陳靜宜
入住飯店,客房常會提供迎賓水果,多半是三、四樣水果擺在水果籃裡。有的飯店會挑常年水果,像香橙、蘋果這種一年到頭、世界各國都吃得到的水果,有的飯店還會添加當季當地水果。把迎賓水果當作既有配備來看的話,該有的配備不缺,達到了「做到」的水準。
然而我在年初下榻台北一家新開幕的飯店,不僅提供水果,還是已經切好,而且為了避免切好的水果因為放置過久而影響外觀與口感,因此入住時便向賓客確認送至客房的時間。這比「做到」要費工,不僅要人力處理,還增加了時間點的難度,提升「迎賓水果」的高級感,這已經到了「做好」的境界。
光這樣還不夠,切好的當季水果,例如哈密瓜取中段最甜部位,這讓旅客不僅印象深刻,而且對這家新開飯店難以忘懷,達到「做對」的境界。
如果到過台灣的話,或許很多人發現,台灣餐廳會在正餐過後提供餐後水果或甜點。水果很難讓人留下什麼印象,至於甜點則幾乎多是用美耐皿製的白色小碗裝紅豆湯。
我想之所以會這麼做,是因為在店家心態認為水果、甜點都是「免費招待」的,既然是「多給」的就不需要太花力氣,有「做到」就好,甚至連顧客都這麼認同,好像只是把水果、甜點當作清口腔用的食物。以至於當顧客事後回想起這家店,對餐後水果、甜點必然會一片空白,明明做了卻毫無產生意義,彷彿跟沒有存在過一樣,換句話說,做了等於白做。
還有些店家「做到」了還想要「做好」,這是一件好事。不過也要想想,到底自己是「做對」還是「做好」呢?兩者聽起來很像,實際上卻是不同的,「做對」比「做好」重要。
「做好」有時是自我感覺良好。舉例來說,一家建設公司想要賣房子,於是請廣告公司代為宣傳。廣告公司花了三天寫了一篇很有深度的詩句作為文案,但是因為寫得太深奧了,看得懂的人不多,曲高和寡,最後並沒有帶動買氣,業績毫無起色。這樣的無效廣告是做好了,卻沒有做對。
有時候,對應到與自己親近的人的關係上也是如此。舉例來說,有時候太太希望先生花時間多陪陪她,然而先生不想花時間陪她,認為只要買名牌包送她就可以讓關係改善,結果先生花了錢卻沒有贏得太太歡心,反而認為太太難伺候、要求過多,卻沒思考過自己給的是不是對方要的?
而「做對」是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給出對方想要,賣感冒藥主要是賣給沒有時間跟沒有錢看病的藍領階級或收入較少的人,那麼廣告詞就要設計通俗且容易被記住,針對客層設計內容。此外,不錯過每個細節,因為每個細節都可能是將來對方回憶的重要關鍵。這確實不容易,然而也是因為這個不容易,使得對方有所領會感受,那才是付出的意義,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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