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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裁定 父母無須養雙失子女

2016-06-08

西班牙近年深陷經濟危機,青年失業率尤其高企,但當地法例規定父母必須供養游手好閒的「雙失(失業兼失學)子女」,令家庭百上加斤。有父母為此據理力爭,法庭最近破天荒作出裁決,頒令父母無須供養成年的雙失子女。

西班牙法例規定,成年人須工作至少6個月,才合資格領取失業救濟,而父母必須為沒資格領取社會保障福利的成年子女,提供財政支援。最近有3名單親家長入稟法院挑戰有關法例,結果均獲法官裁定勝訴。

45%青年失業 寄生蟲式剝削

其中一宗在赫羅納的個案,法官指案中的18歲青年未完成學業便離開學校,亦無意參加職業訓練和求職,只間中做短期工作,賺取金錢供自己消費,因此父親不應再向他提供金錢。另一個案的青年已有24歲,但自2009年離開學校以來,只曾工作40天。

西班牙青年失業率高達45%,在歐洲僅次於希臘,而在30歲以下的西班牙人中,多達80%仍與父母同住。家庭律師協會主席洛薩諾表示,經濟危機導致愈來愈多子女,把靠父母供養視為理所當然,令父母受這些「寄生蟲孩子」剝削。 ■《泰晤士報》/《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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