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揭腦死者多無測試 人手意識皆不足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虹)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啟動近8年,惟現僅約20萬人登記。現時遺體捐贈者須為腦死亡者,死後須接受腦幹死亡測試確定。有公營醫院團體曾翻查醫院腦死者的病歷記錄,發現約110名適合接受腦幹死亡測試的死者中,過半數被「睇漏眼」,大嘆可惜。有醫護業界指,現時政府根本沒有一個配套政策去配合器官捐贈,全港亦只有9名器官捐贈聯絡主任去處理有關工作,人手嚴重不足。
根據食物及衛生局4月中旬提交的文件顯示,有近2,500名病人正輪候器官或組織,平均輪候時間由1年至4年以上(見表)。
八成病友等不到器官離世
現年58歲、任職貨車司機的李國全,8年前腎臟功能驟減至只得一成,急需器官移植。他憶述患病期間,體內腎毒素高至約600度至800度,每日需洗腎4次,出外成難事,終日被困家中且需由妻子「一手撐起個家」。
幸運的他輪候不久即獲腎臟移植,坦言可以繼續活下去,分外感恩。惟這幸運例子實屬不多,當時與李國全同期輪候的約13名相熟病友,已有逾10名未等到合適器官捐贈前,因各種併發症而相繼離世。
現時前線醫護人員會按臨床指引啟動轉介程序,將有意或有機會的器官捐贈者轉介予器官捐贈聯絡主任跟進。經醫生評估且獲家屬同意的合適捐贈腦死者,會透過呼吸機及藥物短暫維持器官功能,以便在有限時間內進行器官移植。
「撈漏網更實際」 倡硬性通報
香港移植運動協會榮譽會長、伊利沙伯醫院腎科部門主管周嘉歡早前向本報記者透露,全港公立醫院每年約4萬人死亡,惟當中只有少數曾接受腦幹死亡測試;翻查兩三年前伊利沙伯醫院的死者病歷記錄,竟發現約有110名死者適合接受腦幹死亡測試,但當中只有約50名接受測試,餘下過半數死者被「睇漏眼」,大嘆可惜,「如器官移植聯絡主任能及時詢問及接觸合適捐贈者或其家屬,捐贈的機會就會增倍」,估計或因為醫護人手不足或轉介個案的意識不足而錯失這些潛在捐贈者。
政府現時正大力推廣器官捐贈,未來更有大型宣傳活動(見另文),盼增加捐贈登記人數。周嘉歡批評政府過於側重推廣,忽視已入院且具捐贈條件的病人,直言「撈回那些『漏網之魚』更實際。」她建議,政府可硬性規定醫院通報昏迷指數(GCS)達5分的病人,以便監察及增加接受腦幹死亡測試的死者數量。
就公立醫院錯失潛在捐贈者的問題,醫管局回覆指,本港每年確定有約80名至120名腦幹死亡個案,該局正不斷提升前線醫護人員的意識及認知,以及早適時轉介適合捐贈器官的個案。
醫管局則表示,由於腦幹死亡是一個過程,一些瀕臨死亡的病人在過程中亦會因種種臨床原因,最後未能通過腦幹死亡測試而未能成功捐贈器官,強調器官捐贈聯絡主任徵求及取得經證實腦幹死亡的病人家屬同意後,便可進行移植手術。
不過醫管局亦指出,即使死者適合捐出器官,惟現時由於家屬抱有傳統觀念,及不清楚死者生前捐贈的意願等影響,有約40%至50%家屬最終不同意死者捐出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