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有近2,500名病人輪候移植器官或組織,平均需輪候1年至4年以上。 趙虹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虹)有指醫院曾出現錯失潛在器官捐贈者的情況,或與醫護人手與意識不足有關。有衛生界立法會議員認為,前線醫護人員的職責是「盡力救人」,只顧要求他們加強對器官捐贈的認知的做法有欠妥當,建議當局設立一個由醫生及護士組成的器官捐贈小組,專責巡視病房並在發現潛在捐贈者後,向醫院作適當通報,以盡快安排有關部門作跟進處理。有病人組織對建議表示歡迎。
香港護士協會、衛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李國麟日前接受本報記者查詢時表示,向公眾推行器官捐贈不外乎加強教育,及在醫院內部實行資源配套這兩方面入手,惟對於後者,現時仍未有相應的實質配套政策措施。他建議政府投入適當的人力資源,如於各個醫院聯網或醫院設立一個由醫生及護士組成的器官捐贈小組,專責巡視病房並在發現潛在捐贈者後,向醫院作適當通報,以盡快安排有關部門作跟進處理。
病人組織贊同 倡分配資源人手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回覆本報查詢時,亦認同設立專責小組的需要。
他建議,醫管局可從現行資源分配及運作人手,作內部資源調配,以減少錯失潛在捐贈者的機會,如推行電腦化系統,以適時提醒醫護人員各個潛在捐贈者的最新情況,認為就算病人不幸去世,醫護人員仍有足夠時間作保存甚至移植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