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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不獲運輸署認可 用家隨時墮法網

2016-07-10
■俗稱「篋神」的小型電動三輪車,在內地漸流行用以代步。 網上圖片■俗稱「篋神」的小型電動三輪車,在內地漸流行用以代步。 網上圖片

在22年前,即1994年的電影《國產凌凌漆》中,由周星馳飾演的主角「凌凌漆」曾使用一款有彈射功能的皮篋翻越高牆,如今有內地居民發明了集代步及載貨於一體的「篋神」電動車,未知靈感是否來自該片。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提醒市民,該種皮篋型電動車與早前另一款電動潮物「風火輪」,均不獲運輸署認可在本港道路及公眾地方使用,若使用即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可處監禁或罰款。

陸偉雄表示,該種電動小型三輪車,內地又稱「箱包代步車」,與「風火輪」一樣,目前均不獲運輸署登記及發牌,故購車者若在道路及公眾地方使用,將違反包括無牌駕駛、無有效行車證及無第三者保險等,假如撞及途人,駕駛者會被依《道路交通條例》控以不小心駕駛,若罪成可判罰款、停牌甚至坐監。

違法者最高判囚9個月

根據《道路交通規例》規定,任何以電力推動的車輛均須向運輸署登記及領牌,否則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罰1.5萬元及監禁9個月。另外,任何人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汽車,即屬犯罪,可處第二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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