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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海洋爭端國際法研討會本周五港舉行

2016-07-12
■鄭若驊。 資料圖片■鄭若驊。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余家昌)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今日會公佈所謂最終裁決,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焦點。熟悉國際仲裁法的資深大律師、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鄭若驊昨日表示,仲裁庭對南海問題是否具管轄權存在爭議,因為中方與菲律賓仍然在進行友好協商,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仲裁庭在協商未完成前是沒有管轄權。

鄭若驊宣佈,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和中國國際法學會將於15至16日舉行「海洋爭端解決國際法研討會」,邀請世界各地學者、律師及專家等,討論領土主權和海域劃界問題、《公約》的爭端解決機制等問題。

鄭若驊指出,中國已於2006年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的規定作出聲明,對海洋劃界、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和領土主權問題等三個範疇作出保留,即不受《公約》處理糾紛的約束,安理會除美國外,其餘三個常任理事國亦已作出類似聲明。此外,假若雙方根本從沒有爭議,同樣不能提請仲裁。

對於裁決結果及其影響,鄭若驊表示由於未知道實際裁決及判詞,所以暫時難以評論。但她指出,國際仲裁以往有先例,在作出裁決後,雙方永遠都有機會返回談判桌。她也以1986年尼加拉瓜訴美國的案件為例,指出當年美國亦不同意仲裁庭有管轄權,敗訴後亦沒有執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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