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流動漁民具有愛國傳統,在抗日戰爭、解放戰爭中支援和幫助東江縱隊運送戰略物資,抗美援朝時從港英政府嚴密監管下運送醫藥品到內地,並為國家海防、漁業、反走私等作出了大量的貢獻。
早在上世紀50年代,為了幫助港澳漁民規避颱風和暴雨等,國家在深圳、珠海、惠州等五地市設立港澳流動漁民上岸安置點,建有招待所、會議場所。安置地所有權歸國家,港澳漁民有使用權。
目前,僅在深圳,香港流動漁民分佈在蛇口、鹽田和南澳,他們晚上在這些地方居住,白天外出南海打魚,如果出現颱風和暴雨則在家休息,等天氣轉好再外出打魚。而居住在深圳的香港流動漁民,他們有一大半魚貨都銷售給當地市場,滿足了大量深圳市民對海產品的消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