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乘囚車須鎖手銬 犯人申覆核遭拒

2016-09-2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009年因威逼15歲少年跨境販毒而被判監30年的囚犯黃得煒,去年入稟高等法院,挑戰懲教署要乘坐囚車的犯人鎖上雙手的新措施。他昨日在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法官在聽罷其陳詞後拒絕受理其案件,稍後將頒下書面判詞交代理由。

無律師代表的申請人黃得煒,昨日在庭上陳詞指出,要犯人雙手鎖上押解手銬,即使身旁有扶手也未能保障安全,只有安全帶才可取代作為安全措施。

黃並申請引理工大學前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的專家報告,建議囚車需加裝安全帶,惟申請未獲法官接納。

黃認為法官是因報告寫錯字而拒絕接納報告,又稱:「法庭對我有偏見,因為我係囚犯!」雖然法官表明「唔關事」,惟黃重複指控,更稱:「我覺得你蝦緊囚犯!」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