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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勤事件」是一件無頭公案

2016-09-21

美 恩

自由黨候選人周永勤上月立法會選舉前突然宣佈受威脅決定棄選,廉政公署接獲舉報後立案調查事件,自由黨李梓敬日前在《城市論壇》表示,該黨4名候任立法會議員將提出以《權力及特權法》調查事件;但民建聯議員張國鈞質疑議題「虛浮」,待議案正式提出才決定是否支持。

看見這樣的報道,感覺相當可笑,所謂「周永勤事件」,整件事都是由周永勤自說自話,周永勤在選舉之前已經退選,而他本身又是自由黨成員,若他有什麼苦衷,何不直接同黨友透露,而是要黨友以《權力及特權法》公開作供呢?

周永勤在選舉之前透露,為了不想受到「更高層次的威嚇」而高調退選,但又沒有作進一步解釋,其矛頭卻直指同區出選的何君堯,指對方的義工計劃狙擊他,令公眾自然地將兩件事連帶一起想像。誰知他「旅遊」回港後卻作出澄清,形容那兩件事是「平行發生」的獨立事件,只是大家想當然而已。

在整件退選鬧劇之中,唯一被周永勤正式「開名」的是何君堯,但這名疑似迫害者又被周永勤正式加以否認。周永勤並非候任立法會議員,而何君堯又被證明是清白的,那麼自由黨成員以《權力及特權法》調查事件,調查對象又是誰呢?

周永勤在選舉前刻意「放流料」,欲陷害何君堯,然後一走了之,既沒向自由黨交代,又沒有向警方報案,更沒有接觸廉署,而返回之後的所謂「爆大鑊」亦只不過以「擠牙膏」方式說出「事件」的部分「內容」,卻從來沒有具體地透露向他迫害的是何方神聖。至於他向廉署舉報亦是大同小異,由此可知,他之所謂「爆大鑊」,只不過是為自己不負責任一走了之找「下台階」,而走去廉署舉報,亦只是「徇眾要求」,被迫就範而已。

若周永勤真的受到威嚇,他需要去做的,並不是第一時間高調退選、開記者招待會,而是第一時間通知自由黨成員作出應對,和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但為何周永勤直到此刻還未肯到警署報案,情願去廉署「整色整水」般「舉報」?很明顯,最值得懷疑的,並不是所謂「迫害」周永勤的人,而是周永勤本人,他不肯報案,是因為知道所謂「案情」錯漏百出,疑點重重,怕因為作出誤導而被控阻差辦公,甚至是報假案。

正是「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自由黨成員與其勞師動眾提出以《權力及特權法》調查事件,何不自己「閉門一家親」叫這名本屬自己黨員的「是非人」坦白從寬。所謂的「周永勤事件」是一件無頭公案,疑點重重,而當事人說話亦不盡不實,為了避免「家醜外揚」,自由黨還是自行執行「家法」比較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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