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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權自失」危言聳聽自欺欺人

2016-09-24

傅平

近日,激進「本土派」某些人別有用心地散佈「特區政府無權處理2047年後的土地契約問題,而現有的土地業權會失效」的流言蜚語,企圖以此瞞騙市民,搗亂人心。這問題是無風起浪,無事生非,危言聳聽,自欺欺人!

在這波炒作2047年後「大限」偽命題的風波中,「熱血公民」的鄭松泰是狂熱的鼓吹者之一,他揚言「特區政府必須盡快解決2047年後的諸多問題,否則將引起社會更大的反彈」云云。他的叫囂既是故意歪曲事實,混淆視聽,也是藉此在社會上製造恐慌氣氛。必須指出,按照基本法1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後滿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處理」。這就充分說明,特區政府完全有法理依據去處理2047年之後的土地續約問題,而且特區政府已經這樣做了。

正像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指出,特區政府成立至今賣出或批出的土地,年期均超越2047年,並且將約滿土地續約50年而無須補繳地價。可見特區政府絕對有經驗、有能力處理相關續期土地契約問題。

上述事實有力地駁斥了激進「本土派」某些人散佈的謬論,使其謠言不攻自破!同時,也充分暴露了他們的無知與無恥!

另外,他們炒作的所謂「香港二次前途」問題,也完全是罔顧歷史事實,根本不存在!眾所周知,有關香港前途問題,早在1984年中英兩國簽署聯合聲明中已經解決,香港在1997年7月1日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和不可分離的部分。這一事實早已昭告天下!況且,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這一基本國策已明文寫在基本法中。可見,2047年將是香港「一國兩制」的新起點,而根本不存在什麼「二次前途」的問題。他們妄圖翻案,純屬妄想!

由此不難看出,激進「本土派」某些人散佈的「2047年後」議題,既暴露了他們是杞人憂天,也凸顯了他們的「港獨」、「自決」立場。對於這一徹頭徹尾的偽命題,市民大眾絕對不會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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