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淑賢
這所美國大學的強項之一,是文學翻譯碩士班吧。適逢其會,過去每周五的課我都去了旁聽,很有趣。碩士班第二年的翻譯工作坊,教授另加一位詩人主持,學生十人,圍茠齯銴j書桌坐,盡頭有幾張單人沙發供人旁聽。學生母語都是英文,也多能操西班牙語,再專攻一門外語,這班就有通日語、阿拉伯語、希伯來文、法語和土耳其語的,可惜沒人習中文。碩士生必須有翻譯基礎和文學知識,否則根本無從入手。更大的優勢,是每年八月至十月,都有三十幾位國際作家駐校,由學生自己挑選心儀作家,試譯其一作品。能夠跟原作者面對面討論各種翻譯用字遣詞的微妙之處,從文化角度推敲,真是譯者最大的幸福。對作者而言,也是蠻享受的過程。即使最忠心的讀者,也絕少會把文學作品逐句去品嚐,只有譯者,才會為了如何譯一個字而跟作者反覆討論,睡不茼Y不下。
舉個例:今天討論的作業是委內瑞拉兩位小說家的短篇小說,同學把西班牙原文翻成英文,原作者都在場參與討論。有一篇講探員查一宗地鐵謀殺案的經過,其中提到探員住的地方,原文是「屋h」,但如何翻為英語,讓美國讀者明白,竟討論了三刻鐘!負責譯文的學生用了project這字,即美國的政府資助房屋,但其他同學很有意見,認為不恰當,因為故事中探員和疑犯竟住在同一屋h,這對美國讀者是不能理解的。在美國,探員的收入較高,不可能跟疑犯住同一類房子。原作者卻說委內瑞拉探員薪水很低,跟罪犯同住一區,司空見慣。教授這時就說,美國社會避談階級(和種族),所以形容住房也很小心,不會動輒說某某住「公共屋h」,只會用最隱晦的詞,像project housing,或乾脆project就算,南美卻沒這種階級忌諱。如要譯作英文,就要決定是要美式的政治正確?還是為了保留原著味道,而用上讓美國讀者不舒服、極有階級味道的用字?能否找到兩全的折衷方案?這就是譯者不斷要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