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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把脈:智障人士「寢食難安」

2016-10-31

■余慕帆 前線通識科教師

智障人士中心及宿舍經常爆出醜聞,引起社會關注。在2013年至2014年間,有特殊學校教師在學校課室內向多名智障學童的臉及頭部噴消毒火酒,經審訊後最終被法院裁定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害罪名。近日,康橋之家被社會福利署收回豁免證明書,社會福利署表示撤回證明書並不是因為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懷疑性侵犯三個女住宿者的案件,而是因為康橋之家被給予時間改善後仍未達到發牌條件。康橋之家兩年內有多名住宿者死亡,如有人因皮帶勒頸死亡,有人墮樓及有人被食物鯁喉而死亡。

概念

智障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智障是一種殘疾或缺陷,並不是精神病的一種,指智力和智能發展明顯低於一般同齡者的人士。智障是因智能方面的損壞或發育不完全而引起的缺陷,是不能依靠藥物而逆轉情況的。患有這種殘疾的智障人士(Persons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y)在言語、自我照顧、學習及社會適應方面受到限制。但若社會提供適當的資源如教育和訓練,在某程度上可有助智障人士提升自理、人際溝通及學習能力,有些智障人士更擁有工作能力。

建議探究問題方向:

1. 探討智障人士院舍服務現存的問題(例如:市面上沒有足夠宿位來應付需求、院舍人手嚴重不足、社署現時巡查機制有漏洞、政府在智障人士服務方面投放資源不足。)

2. 探討改善智障人士院舍服務的相關建議(例如:加強突擊巡查,以避免有人聘請臨時員工。)

3. 香港現行保障智障人士機制的有效度(例如:司法程序、社會福利署對院舍的監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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