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佔中」示威者曾健超遭7名警員毆打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的直屬上司、時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陳惠明出庭。陳表示,警方在今年3月及5月要求他在所有新聞片段及相片認人,他從部分抬人的片段認出了黃祖成,但在關鍵的暗角打人的片段部分則認不到人。
早前法醫報告指,曾健超背傷的紅圈有可能是軍裝警棍做成。代表首被告黃祖成的資深大狀駱應淦問證人陳惠明,指以其階級行動時不會獲發警棍,按此道理,身為總督察的黃祖成當時也不會有警棍。現職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的陳惠明指,正常情況下軍裝專用警棍只會派給軍裝警員,不會派給便衣探員,但亦要視乎當晚行動是否需要派發警棍。
他續指,警棍上沒有號碼,但正常情況下派發警棍時會有文件記錄相關警員編號,但他沒有翻查相關文件以證明黃當日取警棍。
暗角打人片段認不出3被告
控方又在庭上讀出其餘被告的直屬上司的口供,他們分別在新聞片段和相片中,認出3名被告有份於龍和道行人路押解曾健超,但對關鍵的暗角打人片段,他們同表示認不出被告。其中,總督察鍾志明及高級督察胡瀟瀟的證人供詞,指兩人均參與認人。鍾指認出下屬第二被告劉卓毅及第三被告白榮斌,胡認出第四被告陳少丹。
警司吳樂俊昨供稱,當日清場時展開代號「Solar Peak」行動,他是主管,負責約150個警員,指揮8隊快速應變小隊及14隊拍攝隊。第一被告黃祖成總督察是他其中一個手下。吳當晚訓示過手足,如何處理非法集會人士及妨礙執法人士。當時他被告知約有42人被捕。軍裝警及刑事警都有協助押送疑犯上車,然後前往中區警署。案件今日續訊。 ■記者 杜法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