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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絕非法外之地

2016-12-02

周轉香 新界社團聯會副會長

近日,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接二連三捲入宣誓風波的司法訴訟,游蕙禎、梁頌恆更已被解除立法會議員資格。政府稍後將會舉行補選,恐怕又要耗費數以億元計的公帑。日前,律政司表示會代表特首,入稟法院對劉小麗宣誓的合法性作出司法覆核。除了宣誓問題外,鄭松泰早前於立法會倒轉國旗和區旗,涉嫌觸犯《國旗及國徽條例》,劉國勳議員已去信警務處投訴,要求依法作出跟進;梁國雄公然於會議期間搶走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特區政府亦已報警。事實表明,特區政府和建制派有堅定的決心維護法治,立法會絕非法外之地,違法者必須付上法律代價。

很多市民認為,過去立法會的秩序實在太過混亂,反對派議員的行徑愈趨粗鄙暴力,對社會造成很壞的榜樣,教壞小朋友,市民十分希望立法會早日撥亂反正。特區政府和建制派對反對派的違法行為,作出入稟和舉報,是站到絕大多數市民的一邊。畢竟,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市民不會接受立法會議員享有違法的特權。若連立法機關的成員也不遵循法律,知法犯法,其他人還會重視法治嗎?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還有保障嗎?香港人必須明白到,一旦香港失去了法治,最終受害的,只會是大多數香港市民。

依據西方的破窗理論,倘若我們對社會上的違法行徑視而不見,久而久之,違法風氣會迅速蔓延下去,社會將漸漸失去法治精神。故此,對於立法會議員的違法行為,必須零容忍。筆者完全認同特區政府及建制派以司法手段維護法治的行動!

立法會的權力來源是基本法,立法會議員絕對有憲制責任擁護基本法。作為普通市民,依法守法也是基本的公民責任,立法會議員更無踐踏法律的理由。況且,維護法治只是最基本的責任,若連這一點基本要求也達不到,怎能夠成為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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