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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野公園建屋住人好還是養蚊為患好?

2017-02-14

文滿林 香港華人革新協會副會長

香港地少人多、土地不足問題由來已久。如何開發更多的土地用作建屋解決市民的住屋難題,歷來就是政府及廣大市民最關注的頭等大事。特區政府在兩年前公佈最新一期的長遠房屋政策,十年規劃期內總共提供46萬個單位,其中公營房屋佔約6成即28萬個單位,而公屋則佔當中20萬個。而早前特首梁振英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到加快興建公屋及老人院舍,在未來四至五年計劃興建38萬個公營房屋及住宅單位。另外,在「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的諮詢文件中,明確表示還欠缺1,000多公頃的土地。沒有足夠土地,根本無可能實現長遠房屋策略內的建屋量。

為此,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表示,要解決建屋用地,一個有效的辦法就是發展郊野公園用作興建公營房屋及老人院舍。這是一個值得支持的、有效解決缺地建屋的大方向。政府計劃將一些郊野公園的土地用作興建住屋,可以說一舉數得。一來可解決建屋缺地難題和市民住屋問題;二來可美化環境;三來讓更多市民和居民接近郊野公園行走,吸收新鮮空氣。在郊野公園發展建屋,當然首先須做好各種配套設施及交通運輸。若不,就如上世紀70年代初南區華富h新落成時因缺乏交通設施配套,令到不少申請入住的公屋居民,因缺乏交通出入而搬走。在郊野公園興建住屋,自然環境定比市區好得多,花草樹木和空氣環境清新悅目,勝過住半山豪宅,必受大眾歡迎。尤其對一些已退休的或將近退休的人士,閒時就聯群結隊或一家幾口到附近山邊郊野公園行山遠足,一樂也。可以預料,到時的郊野公園公屋必成搶手貨。

然而,特區政府和特首梁振英提出發展郊野公園用作興建房屋解決建屋缺地,解決市民住屋問題的建議,卻遭到反對派及其操控下的「環保組織」的阻撓和反對。他們反對發展郊野公園建屋的理由其實不值一駁。正所謂人都無地方住,還留個偌大郊野公園用來養蚊,簡直不知所謂,心態極之可惡。

總而言之,那些自稱環保組織者顯然將政府發展郊野公園建屋的「破壞」誇大了,就是為反而反,漠視當下輪候公屋人士的急切需求和廣大市民的住屋問題,寧願用來養蚊,也要反對政府將郊野公園用以建屋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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