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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要求林鄭向中聯辦說「不」荒謬無理

2017-02-11

黎子珍

林鄭月娥表示今次選舉有指她是「CY2.0」及中央欽點等標籤,並不公道。被問到會否向中聯辦說「不」,林鄭反問為何要向中聯辦說「不」。要求林鄭向中聯辦說「不」荒謬無理,因為中聯辦代表中央在香港貫徹落實基本法,代表特首選舉的持份者,要求林鄭向中聯辦說「不」,是對憲制的漠視和挑戰。中央對特首的任命是實質任命,要了解所有參選人,作出判斷,這是合法合理的,不是所謂「欽點」,更不是干預選舉。唯有如此,才能選出中央信任、港人擁護的特首。

林鄭接受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訪問時,表示今次選舉有指她是「CY2.0」及中央欽點等標籤,並不公道,她強調自己有決心及能力參與這場選舉。

延續良好政策不等於「CY2.0」

林鄭表示參選是「因為良好的政策需要繼續延續下去」,她說:「過去四年半,我致力協助行政長官落實這些『行之正道,穩中求變』的政策,心無二用。」反對派據此強加於林鄭身上的「罪名」,就是「緊跟梁振英路線」,是「CY2.0」。

對於反對派政客不斷重複攻擊林鄭是「CY2.0」,她指出世上無兩個人完全相同。她重申「路線」不是自己常用字眼,當日說法是會延續行政長官施政理念,後來卻被解讀成「路線」,她澄清好的理念應延續,但管治及處理方法則可以不同:「我認同良好的管治,不單只有良好政策,公眾參與、法治精神、社會共識、適切回應、向社會問責等,都是重要的元素。這個是社會大眾對下一任行政長官的期望,亦都是對我挑戰,我會透過公平公正的選舉,爭取成為下一任行政長官。」可見,延續梁振英良好政策不等於「CY2.0」,反對派強加於林鄭的這一標籤並不公道。

了解參選人是中聯辦職責所在

林鄭被問到會否向中聯辦說「不」,林鄭月娥反問為何要向中聯辦說「不」。這個反問得有道理。中聯辦是由中央政府派駐香港、代表中央在香港執行基本法的最高機構,具有崇高的憲制地位,是特首選舉重要的持份者。中聯辦職責所在,要觀察各位參選人,認真分析和研究各位參選人的施政理念和取向,作出判斷,甚至是有傾向性很合理,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這不是「欽點」,更不是干預選舉,唯有如此,才能選出中央信任、港人擁護的特首。

要說「欽點」,香港在殖民統治時代,歷屆港督由倫敦任命,港人被剝奪了選舉領導人和組織政府的民主權力,那才叫欽點。只有在香港回歸祖國後,根據「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方針,才有可能由港人選舉自己的領導人,體現了港人真正開始當家作主。港人擁有了空前的民主權利,對選舉自己的特首也有了更高的期待和更多的要求,這體現了政治就是眾人之事的應有之義。

香港回歸以後的行政長官人選,都是嚴格按照基本法和香港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過法定的選舉程序產生。參選人不僅要取得多數選委的支持,還需爭取社會的認同。如果是「中央欽點」,就根本毋須選舉,參選人何須像現在這樣四出拜票、拉票?又何須全力通過各種競選活動提升民望,爭取市民的支持?

怎可要求林鄭拒絕選委提名?

林鄭被問到會否拒絕太多選委提名,林鄭指出選舉條例有明確規定,不可要求選委不作出提名,作為參選人她會爭取選委支持。事實上,較多選委提名林鄭,說明林鄭符合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擁護的特首人選的四個條件,說明林鄭是主流民意認同和支持的特首參選人,怎可要求林鄭拒絕選委提名?這不僅違反主流民意,而且違反選舉條例的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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