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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能證已服刑 波蘭斯基欲返美

2017-02-18

曾榮獲奧斯卡最佳導演的波蘭斯基,因早年在美國強姦一名未成年少女,多年來流亡海外。他的代表律師布朗前日向洛杉磯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解封當年負責此案的檢察官證詞,認為能證明波蘭斯基已就罪行完成服刑,可返回美國。

涉40年前強姦少女

83歲波蘭裔導演波蘭斯基,於1977年被控在洛杉磯強姦13歲少女蓋利,他事後和法官達成認罪協議,時任檢察官岡森也在場見證。他被扣押42日後獲釋,完成協議,但法官其後違反協議,有意加重刑期,他因此於1978年逃往法國。

2009年,波蘭斯基在瑞士被捕,美國提出引渡要求。在被軟禁10個月後,瑞士法院拒絕美國引渡要求。美國前年曾向波蘭提出引渡波蘭斯基的要求,但當地最高法院裁定他已服刑完畢。

布朗指岡森曾於2010年為認罪協議一事作證,該份證詞足以說服法院不再讓波蘭斯基服刑。案中受害者蓋利認為,波蘭斯基已受到應得懲罰,希望當局可撤銷訴訟。 ■法新社/路透社/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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